有人说,农村人眼睛里看到的都是钱财,脑袋里想的都是眼前之利,没有亲情,不讲团结。真的是这样的吗?我认为绝对不是。为此我常常与别人争论,我认为农民才是最伟大的,是农民创造了历史,改造了地球。
民工工地可是最近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桩发生在农村的真实的事情,基本颠覆了我的三观,竟然让我无言以对。
农民也有快乐在我们村子里,有三兄弟,大哥不识字,二弟常年在外打工,幺兄弟有一些文化,在本地村小曾经做过代课老师。十多年前,三兄弟合伙买了一套住房,据大哥说,花了16000元,其中大哥出了6000元,房屋买卖合同由幺兄弟提笔撰写。房屋交易完成后二弟就去外地打工去了,幺兄弟住在农村老房子里,大哥在所买房屋里居住。五年后,大哥也带着全家外出打工去了,房子从此就空着无人打理,时间长了就变得破败不堪。
征地现场今年正逢农村棚改项目开始实施,该房屋也在拆迁安置的范围。因为三兄弟的母亲病逝,大哥回来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就去把拆迁补偿协议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谁知没过两个月,幺兄弟直接去当地派出所按大哥涉嫌诈骗报了警。
被征收房屋警察介入,经过多方了解,原来因为大哥不识字,幺兄弟在撰写买房协议时就把买方写成了自己的名字,买房款实际并不是16000元,而是12000元,因为大哥不识字,所以一直不知道这些内情,还以为就是按自己的名义买的房呢。而且后来大哥全家也外出打工,就把母亲交给幺兄弟赡养,可是幺兄弟根本就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而是把老母亲撵出了家门。大哥无奈,只好把母亲接来和自己居住,直到今年母亲去世。
警察与小偷如此幺兄弟,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东西。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内心深感诧异,也为农村具有这样的一种人而愤怒和羞耻,我赶到派出所,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幺兄弟报假警和不尽赡养义务的责任。
忙碌的工地虽然发生了这种难以想象的事情,但是我始终认为,这种事情在农村仅仅只是个别现象,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农村人的本质,农村人善良质朴、团结勇敢的本性没有变。各位友友,你们认为呢?在你们农村,也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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