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实与表现(象征)可以看作是艺术的两个主要维度,形式则是写实与表现的组织方式。一个作品美学价值的实现,可以认为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方面:一是模仿现实的写实性和理想程度,即我们看图画时所说的像不像,好不好看;表现是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作者的思考,形式则是实现前两方面的保证,形式与内容和谐一致,则能够加强艺术的表现力和美感。
词语的象征意义经常具有模糊性,比如牛,可以是拓荒牛,牛气冲天,也可以是拉破车的老牛,前者表示意气风发,前途无量,而后者则正好相反。这种歧义性同时也意味着多重解读的可能,但一部完整的作品通常会消除掉大部分的歧义,而不至出现完全相反的理解。
艺术品的大部分内容皆可视作某种重复,这是艺术最重要的特征,人物,事件,细节都以不断进行重复的方式表达着艺术的主旨,而其中的异常包括荒诞和超现实也在反映着作者的意图。只有有变化有对照的重复,才能表达出意义和趣味。主人公与反面人物是最大的对照,也反映着作品的主题观点。所以重复加对比是所有艺术品的最简单的模式。
作品的主题必然要求不断重复,如同山脉的山峰一样,总体前进并上升,人物,事件也是如此。形式由内容的变化体现,这种形式的变化和音乐的形式美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文学艺术,绘画或者音乐艺术从形式上具有了理解上的同质性。
所有的形式变化,无论山川原野还是乐音图画,或者文字,形式的变化都要通过情绪的波动达成,所以所有的形式都是情绪变化的物化,这物化的形式试图引发与其类似的情绪激越,或心灵舞动,以最大限度引导心灵的共鸣。只有具有普遍性同时个性丰富的写实作品才能拨动读者的心弦,引发深刻或强烈的共鸣。共鸣是一切艺术作品意义传达的起点。
艺术品的形式,调动的归根结底是情绪的变化形式。情绪有不同的性质和强度,它的变化形式比音乐有过之而无不及。文字所定义的情绪,是更细致,更个性的情感。也许我们可以把情绪换成情调。情调在艺术品中表现为先声夺人的调性(我想起了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以及阿炳的二泉映月),在文学作品中则是文字开篇的腔调,气氛。
文字,耳朵和眼睛,它们是拨动心灵的琴弦。它们抵达的,只有一样,那就是我们的心灵。每一个追求生命价值的个体,都会渴求在精神生活中小憩追逐功名利禄而疲劳的心灵,摆脱浮浅表层生活中经常性的厌倦与空虚,所以艺术与思想是人类必然的需求,而经由他人的作品沉入精神生活,是与自我心灵沟通最简捷有趣的方式。
文学欣赏的层次,根据多种资料可以大致分为三层。第1层是知觉与文字符号带给人的原始感觉,这些知觉通常以印象的方式散乱的存在。对于我们总体上看不太懂的作品,我们只是停留在这个阶段,偶尔有一些碎片让我们有所感受。
第2层是意象和共鸣的层次。我们与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们感受到他的感受和境遇,对他的生活感同身受,甚至产生切肤之痛。我们沉浸于人物的世界,子人物合二为一。产生这种共鸣,才是真正的艺术欣赏。
第3层是意境和哲理意味层。在沉浸与共鸣之后,对自我世界与小说世界展开观照,在自我的人生际遇中展开思考联想,认识人性,人生与社会的真相,从而以更积极,更合乎审美需求的态度面对人生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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