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清晨,重庆涪陵区踏水桥小区居民楼发生大火,致一家六口死亡。原本幸福的八口之家,如今只剩下52岁的刘明和80多岁的老母亲。而在大火中逝去的人,分别是刘明的父亲、妻子、独子刘千、儿媳妇陈小霞、10岁的孙女和5岁的孙子。
几十人的消防队,救人心切的邻居,以及受过专业消防培训、具有一定消防知识的刘千本人,都没能从死神中夺回这六个人的生命。
他们在大火中呼救了50分钟左右,最后在绝望、恐惧和痛苦中,以极其惨烈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澎湃新闻1月3日原文为“重庆大火:绝望呼救3000秒”的报道。
那么反思这场高楼大火悲剧的主要原因则是从大道进入失火小区的两条通道受阻,平时就乱停乱放,屡次治理,仍不见效。而楼内消防栓储水不够,没能起到一定作用也是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小区通道受阻,平时就乱停乱放,折射出居民公共意识差,法律意识不强,“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心理。
楼内消防栓储水不足,或是设计问题,或是物业管理问题,致使消防设施成了摆设,关键时候派不上用场。
消防设施以上两个因素又折射出我们法律法规不能如山而立,在执行时的心长力弱。
笔者所居住的小区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普遍,违规堆放,乱拉私建,原本标准的公共空间和通道,被挤占得只剩下一小部分,有时只能侧身而行;而私家车的停放更是叫人堪忧,特别是到了晚上,有些小区通道只够一台轿车勉强通过,紧急情况下,消防、120等救援车辆根本无法通行。
强烈呼吁:该醒醒了!
我们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他人之利;我们不能为了蝇蝇之利而漠视众生之利。我们应有规则意识,有规则,懂规矩,凡事才能保畅通,成方圆;我们应有大爱之心,爱他人,才是爱自己,才能其乐融融,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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