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如果不是要仔细看看作者的排兵布阵,我实在是没多少兴趣读三遍。首先声明,这篇小说虽然是作者的成名作,但并不符合我的审美,所以,我并不喜欢。
从头说说,开篇用了大量的笔墨说明故事发生的背景,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一篇纯文学作品。可这种描写对于现如今这种浮躁的社会浮躁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因为一切都在快节奏,谁都没有耐心去仔细品味这里面蕴含的哲理。但我依然耐心地读完了,因为不读就不能更好的理解后面发生的事以及与这件事产生的必然联系。
好吧,我耐着性子读完了。第一遍还可以,毕竟新鲜。对于新鲜的事物人们总会抱有特别大的激情,哪怕这个事物最后并不是自己喜欢的,但就刚开始谁都不能逃脱好奇心。可第二遍第三遍我依然读了,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看作者是怎么安排这些看似杂乱无章的事情的。总的来说,还不错,我看明白了作者的一些想法。
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虽没读上百遍,可我的确仔仔细细读了三遍。那么如果问我这篇小说写了什么,那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不知道。就像张三丰当年教张无忌太极拳那样,教了一遍问,记住多少?张无忌答,忘了一半;再教再问,张无忌答,忘了大半。我虽没有达到那种境界,但可以说这篇小说实在是没讲什么。不过是一群人——一群各阶层混合在一起的人一块逃难的事。
就是这么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表现出人性。人性这个东西实在是太难把握了!我生而为人,也一直在生活,可我却并不能理解人性,我只是活出了我自己。当我把“我不负人,人定不负我”的原则在生活。一个人的小说恰恰能反应出他的性格,或许我并不是一个适合写小说的人,因为我自觉我的生活过于简单。
作者并没有说出自己的观点,他不过是用了前后对比的方式来说明。我想这也是这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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