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前,余华英在案件一审中被判死刑。
该案被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10月24日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重审期间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他“对这个案件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还是非常有信心。”
在本案重审一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该案当庭未宣判。
余华英能够抓获我们要感谢一个勇敢的女人她叫 杨妞花, 她也是当年被g走的孩子。 多年之后凭借自己年幼的记忆, 联合贵州警方成功抓获了余华英。 只可惜杨妞花的父母在最好的年纪再也看不到他们的孩子了, 余华英为了一己私利毁掉的不止是一个家庭,而是整个人生;
审判余华英这是视频中我随手截下的照片,这个眼神看上去真的是阴风阵阵,寒风刺骨;不用说与她对视了。 注意看余那个眼神: 法庭上她与杨妞花对视,眼神当中 不是忏悔、不是赎罪, 而是后悔当初为何没有除掉这孩子,放到今天成为害自己的人。余华英那个眼神,双眼不是完全的睁开状态,整个眼睛被眼皮包裹, 看人不是用正向的目光 ,而是用余光去扫射别人。 脸部颧骨突兀,看上去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极度压迫感。余华英能走到今天那是罪有应得! 猎人总会伪装成老实人的模样,有个问题我不明白 ☟ 为什么余华英专挑孩子下手? 为了搞清楚 ,还是让我走近她的原声家庭o>_<o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省鹤庆县一处普通人家,家中姐弟四人, 她是最小的一个。
8岁上学, 两年后母亲去世,随后辍学在家务农,17岁,父亲去世。 还未成年家中父母相继去世给她的心灵造成打击。
可以看出余华英的成长环境是极度缺爱的,没有父母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所以很可能她生活在一个缺爱又缺吃的环境。
21岁那年,外出旅游认识了王某,两个人迅速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正常来说有孩子有家庭,生活走上正轨一切都会好转。可惜夫妻俩都是好吃懒做的人, 据当地村民反应两个人她男人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经常是有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不久后王某因为涉嫌盗窃被抓。为了生存下去,余华英来到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认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就在双方没有解除婚姻的情况下,非法同居产下一名男婴。
面对巨大生活压力,还是私生子,一个邪恶的念头出现了,她和龚某计划要把孩子卖掉。(余华英用5000元卖掉了自己的儿子。)至今 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骨肉最终去向。 余华英能和龚某一拍即合,从她们两人身上我看出来: 原来能量真是互相吸引的, 你是什么人,同是低频的能量吸引来的也是同样低频的能量场。没学历 ,又不想受打工的苦, 咬牙铤而走险,惊慌之下发现了一条致富“产业链”,在你看来这比出外面赚钱来的要快呀! 殊不知,你的所作所为拆散了多少本应该幸福的家庭。站在人性的角度来看余华英的做法是灭绝人性☞
我们再来看缺爱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如果是在早期的成长环境中价值感,安全感,归属感严重缺失,这样的孩子往往没有底气容易自卑。爱没有着落,情没有归处,内心没有力量,特想找个人依赖。一旦接触到亲密关系,会义无反顾地投入进去,只要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感觉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余华英的童年缺爱源自原生家庭,内心深处没有及时治愈的创伤。缺爱使她变得冷血,没有价值观念,丈夫被抓,在没有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与龚某同居生子。她也只是想找个依靠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在这对夫妻的眼中,没有感情,对他们来说孩子就是商品,通过交易来换钱的。为了生计不惜卖掉自己的亲儿子,以此来替补家用。可见余华英为了自己真的是一个舍得下狠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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