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晚上八点看了阿甘正传。
到最后,看着字幕伴着音乐缓缓划过屏幕,我尚且有一丝不以为意:这就是闻名遐迩的《阿甘正传》?不过如此嘛……
这部电影刚看完,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震撼。
然后我关了电脑,去刷牙洗脸。
站在阳台上刷牙,看着夜空中的漫天繁星,一个场景突然毫无征兆的蹦进了脑海中:那是滚滚烟尘中,随着阿甘的跑动而一抖一抖的大胡子。然后场景不断变换,那些仿佛从电影中截出来的一帧一帧的画面,毫无章法也没有头绪的涌入了脑海中,走马灯般一面一面的闪过。当我在卫生间里拧开了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中我仿佛听到了丹中尉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在风雨飘摇的渔船上宛若重生般癫狂的怒吼。
洗漱完毕后,躺在了床上,可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大脑未经我的允许,也不顾我的阻止,擅自将那些支离的片段重新组装起来,在黑夜中一个清晰的轮廓渐渐生成,那是阿甘半生的缩影。
我没办法,在不甘的打了两个滚之后,终于起身,在书桌前坐下,拧亮了台灯——看来必须要写点什么了。
也许这就是大佬……拍的电影吧,竟拥有让人失眠的魔力。
丹中尉、珍妮、阿甘,三个人,一部电影。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2 丹中尉。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与那个拥有性感大嘴唇的布巴,两人有相似的地方,或卑微、或伟大,他们都对自己的人生有着自己的规划。布巴,醉心于“虾道”,梦想着成为一名捕虾船的船长。而丹中尉则钟爱他的军装,纵然是死,也要像他的祖祖辈辈一样,满载荣光的葬身于战场上。
世事无常,战争,更是一头无情的凶兽。在那片树林里,布巴的生命,连带着他尚未完成的梦想,一起被战争吞噬。而对丹中尉来说,幸运的是,他的命被阿甘救出;不幸的是,他将双腿遗落在了战场上。
而他的不幸,使他的幸运,看起来也没那么幸运了。自己编好的剧本被命运无情的撕碎,那天之后,生命变得完全不同。
未能如愿的带着荣光沉睡于战场,似乎,就只能拖着残破的躯体在现实的人世间苟延残喘。他不可避免的经历灰心与落魄,他成了别人眼中坐在轮椅上的“残废”,他靠着政府的救济过日,他的下半生似乎就像他的下半身一样,再也看不到希望,直到——他上了阿甘的捕虾船。
记得在那个暴风雨之夜,他骑在风浪中不断摇晃的桅杆上,冲着漆黑的海面、狂暴的风浪怒吼、挑衅。那一刻,我清楚的感觉到,那随着脱下的军装而遗落在时光中的面对生活的激情,和乘风破浪的勇气,再次被他捡了起来。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最终,他们成功了,他们发财了。
当他跃入海中游泳的时候,他就已经完成了心灵上的重生。
影片的最后,丹中尉有了一位未婚妻,还接上了钛合金假肢,他成功的“站”了起来。
哪怕上帝撕毁了你心仪的剧本,哪怕生活打碎了你美好的期盼,但请不要畏惧,请带着希望勇敢前行,因为上帝为你种下的花儿,也许,就在下一个街角绽放。
这些都是丹中尉告诉我的。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3 如果说,我这部影片中,最痛心的是谁,那必然是珍妮。若是说最痛恨的是谁,那便是珍妮只出场了两秒的变态父亲。他毁了那金发碧眼、瓷娃娃般的可人儿。
珍妮之后的一切,堕落、沉沦、吸毒、滥交,在年幼的珍妮牵着阿甘的手,因躲避自己的父亲而在田地里疯跑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种子。就像她曾经在田地里祈祷的那样:“把我变成一只鸟吧,飞的越远越好。”她这只可怜的鸟儿,因没人指引,而在那个混蛋的人世间,迷失了方向。
珍妮的个性是矛盾的,她从小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她想把这一切推翻,她宣扬女权主义,宣扬男女平等,可她拍花花公子的性感照片,在脱衣舞俱乐部里唱歌,却又总是靠着男人而生存。她曾有两次轻生的念头,一次是与阿甘分别的那个大桥上,一次是午夜里能俯瞰车流的阳台,由此可见,珍妮虽然沉沦,却也有逃离这一切的念头,她讨厌这样的生活,只是被这个时代紧紧的裹胁着。
珍妮就是美国那“垮掉的一代”最标准的缩影。
我认为比起阿甘,珍妮更像是片头片尾都曾出现的那空中随风飘舞的纯白羽毛。
至于珍妮到底爱不爱阿甘?有人说不爱,说珍妮就是个婊子,只在阿甘成为亿万富翁、功成名就之后才来到阿甘身边。我认为不是的,珍妮其实一直爱着阿甘。
影片中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细节,阿甘曾对珍妮的两任男友大打出手。第一次,阿甘在那个雨夜里把开车送珍妮回来的男友堵在车里一顿暴打,而珍妮并没有去追暴怒离去的男友,只是抱怨阿甘两句,就收下了阿甘送来的巧克力,还把阿甘带进了自己的宿舍……第二次是在黑豹党的集会,阿甘又把那个欺负珍妮的她男友打的鼻血狂飙,而珍妮依旧没管她的男友,只是和阿甘一起离开了,在外面闲逛了一天。
珍妮的那些男友,只是她活在这个混蛋社会里所需要的依靠,而阿甘,更像是她心底所守护的那个人。
阿甘曾多次表达自己的心迹,而珍妮每次都只是顾左右而言他。
珍妮说:“我们的人生完全不同。”在她心底,应该是有一丝自卑的吧,她清楚的知道,那时的她混乱肮脏,她不愿、也不忍,如纯白羽毛的阿甘出现在自己混乱的生活中。
珍妮后来又回到了阿甘家里。
阿甘看着熟睡的珍妮:“也许因为她没别的地方可去了,也许因为她太累了。”
是啊,这只迷失了方向的鸟儿,真的是太累了吧,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她心底最纯净、最安全、最温暖的地方。
那个夜晚,阿甘向珍妮求婚。
而珍妮,第一次流露出了自卑:“你不愿意娶我的。”阿甘又怎会不愿意娶她?有的,只是她对自己的厌恶。
而在那一晚,在阿甘的床上,她只说了一句话:“Forrest,I do love you.”她真的爱他。
一夜过后,她又要离开。
而她最后一次出走,才是我最感动的地方。出租车司机问:“那你为什么要跑?”而珍妮说:“我没有跑。”
是的,她没有跑,她知道他们终有一天会再见面。她这只命苦的鸟儿,再次展开翅膀,只是去找寻一个正确的方向,去完成自我的救赎与蜕变。好让自己能真正配的上阿甘。
再见到珍妮时,我眼前一亮。不是灯红酒绿乌烟瘴气的美国酒吧里,珍妮也不再身着奇装异服放浪形骸。她只是端着一个托盘,成为了一名朴素的餐馆员工,朴素的让我心疼,朴素的让我感动。
她那一夜没有服避孕药,她为阿甘生了个儿子。她真的变了,她不再需要依靠别的男人,她自己把和阿甘的儿子抚养长大。她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跟阿甘再见面时,她那头披肩的金色长发被剪短了,我固执的理解为:那是她跟原来的自己做出的了断。
他们终于真正的在一起了。
可惜,曾经犯下的错误,终有一天需要偿还。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那个清晨,珍妮因艾滋病毒而永远离开了阿甘。
在病床上,握着阿甘的手,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时的珍妮,一如当初那个纯洁无暇、瓷娃娃般可爱的小女孩。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
她只是在人世间迷了路的可怜精灵,刚找寻到正确的方向,却不得不离去。但愿在天堂,不再有伤痛与迷惘……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
4 阿甘。终于说到了,我们这个可爱的傻瓜。
阿甘的故事初读荒诞不经,细想却在情理之中。他只是那么去做了,并没有思考太多,然后,他便成功了。
就像阿甘与老奶奶的那段对话:“When I had to go,you know,I went.”“And so,you just ran?”“Yeah.”
是的,就是如此简单,想做某些事,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仅仅去做就好了。
而我们呢?在面对梦想时——我可以吗?我真的有这方面的天赋吗?这个行业会不会竞争太激烈了?我若是失败了别人会不会瞧不起我?算了算了,再考虑考虑。犹豫中,梦想渐渐湮灭。在面对爱情时——我配得上她吗?她会喜欢我吗?若是不喜欢我,岂不是连朋友都做不成?算了算了,再等等。踌躇中,爱情渐行渐远。
我们总是用比阿甘高出的那一部分智商,去观望、去思量、去计算得失、去猜测结果,最后犹豫、踌躇,始终没能勇敢的踏出那一步,最后,不了了之。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啊!
真实的成功,并不如剧情小说中的那样,需要步步为营的精准计算、处心积虑的运筹帷幄,需要的,只是一鼓作气的决心,只是勇敢的踏出那一步。在前行的路上,我们自然会找到坚持下去的力量。结果应当如何,交给上帝去思考吧!
大道至简——如果你有什么事情想要去做,如果有什么梦想想要去追求,那就勇敢的去做吧。不要因为害怕失败,而使梦想在踌躇中湮灭。
这就是阿甘告诉我的。
大道至简,《阿甘正传》5 三个人物,一部电影。
《阿甘正传》就如最甘醇的烈酒,初入口时不觉得如何,等咽到肚子里,这感觉才上来,足以回味许久。
有一句英文,并没有出现在电影中,但我认为,用它来形容阿甘,再合适不过,那就是——
Just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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