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夏,傍晚,火车轰鸣,呼啸而过。我坐在车厢靠窗的位置,看万家灯火在眼前掠过、模糊……我的心、我的身,稳稳向前,并不颠簸。
滚滚车轮从我的过往碾过,什么都不用留下。陌生的城市,我憧憬它,不为它是举世闻名的大都会,只为它的陌生。
关于故乡的记忆,想起来,就像头上有阴影,身后有魔爪,不自觉地要回避、挣脱。
也不过是个不会方言,只会说普通话、还要把谢谢挂嘴边的16岁少女。
其实——她是外来者。
再其实,她是外来者的后代。
她的父辈被春天的故事蛊惑着,毅然离开黄土地、水稻、油菜花、大坝,来到陌生的城市。他们是这个城市的外来者,这个城市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体面,他们也从来不在乎。麻利地做事,麻利地扎根,麻利地赚钱,不知不觉,头发花白。
这片热土上,被春天的故事所蛊惑的外来者,成千上万乃至上亿。他们连同他们的后代,从一个摊头转移到另一个摊头,从一个出租屋转移到另一个出租屋,从一所学校转移到另一所学校,受尽本地人的冷眼、歧视、窃窃私语,倒也野蛮生长了。
长到16岁,因为没资格在父辈打工的城市高考,不得不灰头灰脸地回到故乡。
故乡,故乡,父母口中抽象的名字一点点具象了,我的故乡是银灰色的。
他们操着乡音,我听不懂;他们走在街上横冲直撞,精力旺盛,我也躲闪不及。
没过多久,流言便在耳根绕来绕去。
在个性必须被抹杀而内心又格外敏感的年纪里,“装”这个词是有诛心之效的。
这里是我的故乡,我的周围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的父母在远方,要坐五个小时的大巴车。
我觉得很难过,不知该跟谁倾诉,不知该倾诉些什么。有时沉默相对,有时佯装不在乎。
拔掉逆鳞吧,收敛锋芒吧,讲土话,把在那个城市里学来的礼貌用语丢进垃圾桶。
做个毫无个性的普通人,这是银灰色的故乡赐予我的。
后来,总算结交了两三个可以谈天说地的好友,温暖过,焦灼过,到底是这段记忆难得的一抹亮色。可惜别后总不得相见,见面恐是“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了。
再后来,稀里糊涂读了大学,去到省内的另一座城市,境遇却也与先前别无二致,很是灰心。
七年了,离开故土已经七年整。把人情世故的枷锁砸碎,热烈地拥抱最陌生的城市,流言蜚语,再见!指指点点,也再见!
为了自在的灵魂,流浪一辈子也是值得的,倦了,再与爱人携手,筑下小窝一间,猜不到的明天最有趣。
是的,不爱故乡的人,我是这片热土上大逆不道的异端!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家乡都不爱,那他还会爱什么?
或许是对的吧,我确实自私,感情淡漠,时常冲动,活得痛快。我连生儿育女的念头,至今还不曾动。
家乡的朋友曾告诉我:她哪都不会去,只待着老家,她的家人也是这样的,哪都不会去。
我想,对故乡最赤诚的爱莫如是。
可我分明也有同样的赤诚,那个压在心里有千钧重,含在嘴里如橄榄的名字,我说不出……
我只知道,一百个莎士比亚,一百个托尔斯泰,也换不回活在心中的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曹雪芹、鲁迅……
我只知道,诺亚方舟,奥林匹斯诸神,不及补天、奔月、理水、填海、逐日万分之瑰丽。
我只知道,黄土地下,鲜血和热泪化作碧涛,秋坟鬼唱,连声音都变得嘶哑。
朋友圈里孜孜不倦的营销广告,社交论坛尽是解构大师,拉着行李箱的摄影师和青春美丽的少女正在拍vlog,小区里拾荒者步伐蹒跚,对了,怎么能我最熟悉的小贩们,那渴盼的眼神、一声声热情饱满的吆喝……
想到这些烟火气,眼眶就湿润了。除了这片热土,我哪里都不会去,我哪里都看不上!前世今生,生死契阔。
我是不爱故乡的人。不爱故乡的人,也会爱她的祖国。
如果有人拿来各式各样名字好听的大纛,要围剿我和我的同类,我是不服气的,还要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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