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自己幸福
——读《使自己幸福》有感
这一篇文字,我读了很多遍,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捧一杯茶,字斟句酌,一点点的品味、咀嚼。
幸福是一个亘古的话题,也是人们相互之间给予的最美的祝愿。
人最基础的生存,是生活,即有所食,有所居。因为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也只有这个满足的情况下,人们才会想到“幸福”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无法想像一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会去思索。幸福通常是和痛苦相对而言的,也只有经历过痛苦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幸福。很多的时候,人们都在失去的时候,才会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幸福,那是一种对生活的回味。
幸福其实也是分时间和地点的。
在特别需要的时候的一种满足,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它的体会有时候来自于周围的感知,当一个邻居家庭,天天活在争吵中的时候,我们难道不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和睦的家庭而感到幸福吗?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当我们一点点接近目标的时候,难道我们没有感觉到幸福吗?
上面所言的幸福,其实是一种狭义的,仅仅是个体满足的一种幸福。当我们的灵魂得到洗涤,得到升华,放眼整个社会的时候,一个大的生活环境对我们心中的幸福,会有新的诠释。否则,那不是真的幸福,充其量,不过感觉到优越而已。以大家幸福为幸福的的目标,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幸福,战国时代,墨子《兼爱说》的思想就是“唯众的幸福主义”。使自己幸福了,这样,许多幸福的个体组成一个社会大环境,大家就真的幸福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幸福?也许这就是人们一种美丽的希望。
安于平淡的人,也许更容易满足,容易满足的人,更能得到幸福。
(幸福有时候,就是心理上的一种感觉而已,偌大的一个话题,又岂是我这等知识,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纯粹的,一点不成熟的感悟。)
使自己幸福
《使自己幸福》费尔巴哈【德国】
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如果由于饥饿,由于贫穷,我们腹内空空,那么无论在我们的头脑中,在我们的心中或是我们的感觉中都不会有道德的基础和资料。所以,人的第一责任便是使自己幸福。一个能使自己幸福的人,也就能使别人幸福;真正幸福的人也希望在自己周围看到幸福的人。那些经常抱怨,经常攻击,经常吹毛求疵的人其实都是些没有真正幸福的人。
因为生活的基础也是道德的基础。所以在野蛮时代不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情,在文明时代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们每个人良心的呼声不是独立的呼声,也不是由蔚蓝色的天空响彻下来的呼声或以某种自然而然发生的神奇方式自由发出来的呼声;它只是受损害者苦痛叫喊的回声,也是一个由于侮辱别人而同时也侮辱了自己的人的有罪的回声。
因此,我们使自己幸福的愿望应同别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协调一致,而不应在使自己获得幸福的同时使别人遭受不幸。 我们的权利就是法律所承认的我们追求幸福的愿望。 我们的义务就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别人追求幸福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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