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网页的时候看到一个问题:有一天我可以为了一个我喜欢的人放弃生命,这样对吗?
第一眼觉得可笑,继而又有点心疼提问题的ta
成长的代价就是我们会将曾经的柔软长成盔甲
但明明每个人都做过那个充满着烦恼的维特
面对那么热烈的情感,可能ta真的有点吓到自己了吧
可是
私以为
喜欢,是个很主观的形容词
幼儿园的时候,你对着邻座身家清白的漂亮小哥哥呆呆的流口水
小学的时候,你对着演讲台上的五道杠默默的行注目礼
中学的时候,可能是操场上的挂着晶莹汗水的阳光少年
大学的时候,可能是社团里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白衬衫
初入职场的时候,可能是部门里对一切都得心应手的同事
。。。
看,人就是这么善变,你的每一个阶段都的的确确是喜欢,
但时间在无时无刻的雕琢你塑造你
审美也好关注点也好,永远都是变量
是的,生活充满了变化,会不断的给你惊吓和惊喜,so还是需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老生常谈的爱七分,其实是感情最合适的边界
不至于烫到别人,也不会吓坏自己
所以,请你
努力留住属于自己的小美好
用心经营自己
你若盛开 蝴蝶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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