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说才觉着,我的高中生活不热闹。
才看了巫哲写的《轻狂》。发现书里那一帮高中生的生活,是我一直渴望的,但是我胆子太小了,没敢以一个混子的方式度过整个高中时光,只在高三的最后才开悟了似的,明白过来原来以一个混子的方式度过高三枯燥的生活其实是最好的,遗憾的是,当我明白过来这一点,我离毕业也不远了。可惜了我大好的青春年华,既没有当上学霸,也没能成为一个到处是熟人的混子,就在平庸中晃悠着过来了。
可能像我这么平庸的学生都会喜欢看点热血的故事,虽然知道是虚构的,带着点痕迹明显的夸张成分,但是我还是喜欢看。因为书里讲的故事像我未完整青春的补充,时不时能让我热血沸腾一下,让我感觉到自己是一个鲜活的年轻的生命。男主寇忱,是一个很活泼又有点嘚瑟的人,用另一个男主霍然的话说,他就是喜欢装腔,他的每一个行为似乎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很牛,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打篮球,参加运动会,甚至玩魔方都不能说是自己真正喜欢,而是仅仅觉得那样很帅而已。而霍然相比于寇忱,就稳重很多了,他是篮球队队长,球技很好,带组训练;也是个生存技能很强的人,独自带队去野外探险。他大部分时候都很高冷,躲避着寇忱的亲热,可是不知不觉中,他也被寇忱的温暖融化,变得热心肠起来。我看书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把自己带入了情节当中。刚开始我觉得自己是霍然,大多数时候不怎么说话,在思考一些计划。也很腻烦别人得近距离接触。看到寇忱为了能和霍然在一起训练,就想也没想加入了篮球队得时候,我突然觉得,寇忱简直就是我呀!再往下看,频繁地请朋友吃饭,热情地请朋友到自己家玩,朋友去哪儿他也想要跟去,我更觉得我和他很像了。我们都是超级喜欢热闹的人,希望有很多朋友围着自己,为此不惜付出很多。但是我们在心里对自己评价不高,又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在有人把自己当朋友的时候的时候会高兴得像疯了一样。霍然冲在前面帮他挡刀,寇忱为自己终于有一个能为他挡刀的朋友兴奋得不行,虽然霍然挡的不是刀,只是一个指甲锉而已。看到了书里的寇忱,就像是照了个镜子看到了我自己,我明白了,原来自己在生活里可能也是一个喜欢不着痕迹“装腔”的人,也很享受有一群人围着自己,给培养了一大堆所谓的“兴趣爱好”可能也只是为了“装个X‘而已。啧啧啧~太明显了。。。。。
虽是一部校园小说,但是这部书描写课堂的笔墨却很少。重点都在操场、医务室、鬼楼以及校外。回想我自己的高中时代,在一个接受不到一点外界信息的全封闭校园里,每天当一个刷题机器,我那时候真的是一个很傻的学生,连自娱自乐都不会,更别说去做一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儿了,我痴心妄想只凭努力就能考上一所满意的大学,可是不知道好的大学不会要像我这样脑子不会转弯的人的。我想如果时光能再来一次,我一定会是一个站在阳光下的操场上奔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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