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写皇帝立国四个字。每个字练了四遍。“立”字很可爱,像一个人站立的样子。而且这个人很壮,因为肩膀很宽。让人想到一个成语“顶天立地”!
今天去西西弗窃读了!儿子依然去找东野圭吾,我呢随着他走,漫无目的的乱翻。一本《漫长的告别》走入我的视线。封面上赫然写着村上春树读了15遍的小说。
我很早就听说这本书了!只是没时间看。今天有缘了!
拿到手,坐下安静的看,却发现好像是一本侦探小说,我的脑子有点晕眩!但是只好硬着头皮看下去。
共50节。今天窃了6节。单看这六节是在讲了一个醉鬼且吃软饭的男人和一个私家侦探奇特相遇与交往。
侦探在路上捡回家一个被女友从劳斯莱斯扔下来的醉汉。醉汉次日谢过离开。侦探不久又发现他在路上潦倒如乞丐,被警察监视,便又帮了他。于是开始了两个男人之间的友情。
醉汉特里.莱诺克斯告诉侦探抛下他的女人是他的前妻,他娶他是因为她有钱。
侦探资助醉汉去另一个城市找工作,重新开始。
但是后来他又与他的有钱妻子复婚了。又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而他的妻子也是个过着混乱生活的人。
他这样描述他的生活:“我们那个圈子快不快乐并不怎么重要,一个人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考虑开支,他总得做点什么事情吧,没什么真正的乐趣,但有钱人不知道他们从没体验过真正的快乐,除了别人的老婆,他们从不特别想要什么东西和水管工的老婆想给客厅添置新窗帘相比,这种欲望实在苍白的很”!
读到这里,不知道数十年后的今天,一部分有钱人还是如此这般生活吗?
这是我难以想象的,就如同我难以理解酒吧这个地方!
那天我走在街上,听到背后三个小姑娘的对话。
甲说:“我特别喜欢坐在酒吧前台那种一个人慢慢品着红酒的成熟男人,希望今天能遇到一个。”
乙说:“你竟然对老男人有兴趣!”
丙说:“我告诉你一般这种一个人坐在酒吧的男人多是gay。”
后面她们仨哈哈大笑!
这辈子只去过一次酒吧!而且妹妹说是家“静吧”!是不是很low?那是妹妹去新加坡前,给她送行。平生第一次去酒吧!听了听歌,我胃不好,也没有喝酒!
酒吧文化,真不懂!
听仨个女孩的对话,让我毛骨悚然!就像第一次读《挪威的森林》那般!
世界有它真正的样子!我所窥与经历的只不过是管中窥豹而已!
但是小说里写得世界真的有些残酷,《漫长的告别》是在写怎样的世界呢?
慢慢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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