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一个叫做“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画家,他贯穿了整个故事,做了一些我们想做不敢做的事,他自私,他窘迫,他不知人情世故,他不懂感恩,他坏透了。所有骂人的词放在他身上一点也不为过,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我想成为的人。
他是作者欣赏的人,他是作者赞扬的人,他是一个成功的画家。
他的世界只有画画,不被任何事件打扰,他活得很自己,从来不用去考虑外界的看法。从来不去在意你的感受,可他的人生总有人愿意帮助,或许是那些人足够善良,或许是那些人知道他的这份自私难能可贵。就是这样一个令人讨厌而又令人敬佩的人,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这样的一个矛盾体,他真实的存在于这本书中。
读书的过程,我对他由厌恶到同情到敬佩,不是因为他做了多了不起的事,也不是因为他有所改变,他其实在整本书中没有任何的改变,只是看了整个故事之后,他的人物厚度变大了,而我也随着这本书成熟了,对于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的认识更通透了。
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一个银行家,人到中年,有着美好的家庭,收入丰厚,看似美满,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可就是这样一个和谐的环境,在某一天他却宣告放弃,结束了一直以来平淡幸福的生活。他被很多人所不理解,在他人眼中,这就是一个疯子,抛弃美满的生活而选择做一个流浪汉,去追求画画,而他的画画天赋却只有自己懂,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麻瓜。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我其实羡慕他这样的勇气,对梦想需要多大的热爱才能够放弃,要有多坚强的心才能坚持,可他就这样无所谓的放弃了。他就是永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他一生遇到了三个女人,故事也由这三个女人三个地点展开,每一个女人都为他付出了很多,甚至为他付出生命,但在他眼里只有淡漠,人们觉得他无情,可他认为,一切都是别人心甘情愿。每一个在他周围的人,都被他的无情和自私打败,他却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他的性格与他对画画的专情正好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有多无情,对画画他就有多专注。最后,他死了,死得很惨,可是他成名了,也留下了巨作。但他却选择毁掉自己的心血,一把火烧尽。
当大火烧掉他的画,那一刻才真正地对斯特里克兰这个人感到有由衷地敬佩。他好像从来也不需要像谁交代,从来也不需要向谁证明,他只是喜欢画画,他只是真的可以做到,他只是想做,他只是为了自己。
故事里的他性格很丰满,读起来让人觉得很真实,我觉得徐淳刚作者的译本真的很好,内容清晰,一点也不生涩,通俗易懂,却也不失文学的魅力。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看小说,因为太长,看的时间长就很难接起来。可这本书真的让我觉得值得看,也值得20几岁的我们看。
我们总是需要去考虑,总觉得群居社会就需要伪装自己,仿佛做自己成为了世界上最难的事,我不否认,人群中我们通常需要做个好人。可至少这本书,让我觉得也许某些时候,我们做自己也是可以的。
对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那份坚持和果敢让我羡慕,因为我总是畏畏缩缩,或许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做梦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毕竟成功的人永远是少数,总有各种借口各种原因让我接受现实,老老实实地生活。可是,凭什么呀,凭什么你不可以为了自己活一次,活着难道就只是为了,不断地妥协吗?我不想,所以,不管结局如何,我都努力过了,至少那就是值得的,错了总比错过好吧。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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