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发现是不是创业有这样一个规律,就是喜欢,因为喜欢某件事情就开始在这件事情上创业。
第一 因为喜欢,就去创业是一剂毒药
女孩子喜欢花,就开个花店,喜欢打扮就开个服装店,爱皮肤美,就开个美容店。所有这一切创业都源于自己的喜欢。但是他们所开的花店,服装店,美容院最后都无疾而终。为什么呢?
记着在北京有个叫798地方,后来变成了一个后艺术代的园区。哪些有美术天才的财郎俊女为了喜欢都在这里开店,投入几十万都几百万不等,后来呢?2年以后你再去看他们的店,几乎全部倒闭。从喜欢开始倒闭结束,因为你创业的发心是喜欢,而不是是否能盈利的商业逻辑。
第二 职业和经营是两个领域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他们把自己的喜欢的事情做为一种生意,而生意本是商业,商业本质是交换,交换的成功与否是生意人的事情,而不是艺术家的事情。
这类情况在其他行业也比比皆是,例如,厨师开个饭店,健身教练开个健身馆,律师开个律师楼,设计师开个设计院。最后,本来做好自己的职业是赚钱的,到后来开店都不赚钱。
要知道,厨师本身也是个艺术家,做好一道菜你是长项,而开店并不是你熟悉的事情。你不会策划开店的流程,也不会招揽客户,更不会和左右上下打交道,你开店不赔谁赔呢?
你喜欢做菜就必须开个饭店吗?那就太愚蠢了。本来是艺术家去做企业家的事情,那企业家做什么呢?
厨师有厨师的基因,企业家有企业家的基因,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上帝最好的安排。所以说创业是企业家的事情,厨师做好菜就可以。千万不能以自己的喜欢做为创业的出发点,那最后的结果就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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