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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一刻 7.26

常识一刻 7.26

作者: 粉笔里司 | 来源:发表于2019-07-26 07:26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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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财产权的对称。

    1.人格权

    人格权,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1)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的权利。

    (2)名称权: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3)肖像权: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以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即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4)名誉权: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5)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人格权。

    2.身份权

    身份权,指自然人因特定身份所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1)配偶权: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享有的一种身份权

    (2)亲属权:由婚姻、血缘和收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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