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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礼仪】第二节:介绍 - (2)介绍他人

【会面礼仪】第二节:介绍 - (2)介绍他人

作者: 半夏長安夢 | 来源:发表于2020-08-07 16:11 被阅读0次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需要与其他的人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寻求理解、帮助和支持。介绍,就是人际交往中与他人进行沟通、增进了解、建立联系的一种最基本、最常规的方式。它是经过自己主动沟通或者通过第三者从中沟通,从而使交往双方相互认识、建立联系的一种具体的交际方法。换言之,介绍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相互沟通的出发点。

    在社交场合,如能正确地进行介绍,不仅可以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广交朋友,而且有助于自己进行必要的自我展示、自我宣传,并且使自己在人际交往中消除误会、减少麻烦。

    根据介绍者即何人做介绍的不同,介绍可以分为介绍自我、介绍他人、介绍集体三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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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通常又称第三者介绍,它在此指的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具体的介绍方式。

    在介绍他人时,为他人做介绍的第三者系介绍者,而被介绍者所介绍的双方则是被介绍者。

    介绍他人,通常都是双向性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做一番介绍。有时,也可进行单向性的他人介绍,即只将被介绍者中的某一方介绍给另一方。其前提是前者了解后者,而后者不了解前者。

    (一)介绍者

    在介绍他人中,介绍者的确定是有一定之规的。通常,具有下列身份者,理应在介绍他人中充当介绍者:

    第一,社交活动中的东道主。

    第二,交际场合的长者。

    第三,家庭性聚会中的女主人。

    第四,公务交往中的专职人员,如公关人员、礼宾人员、文秘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人员等。

    第五,正式活动中的地位、身份较高者,或其主要负责人员。

    第六,熟悉被介绍者双方者。

    第七,被介绍者一方或双方要求者。

    第八,在交际应酬中,被指定的介绍者。

    决定为他人做介绍时,要审时度势,熟悉双方情况。如有可能,在为他人做介绍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双方的意见,以免为原本相识者或关系恶劣者去做介绍。

    (二)介绍的时机

    遇到下述情况时,通常有必要进行他人介绍:

    第一,在家中,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

    第二,在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来访者。

    第三,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所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第四,陪同亲友,前去拜会亲友所不相识者。

    第五,本人的接待对象遇见了其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第六,陪同上司、长者、女士、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第七,打算推荐某人加入某一交际圈。

    第八,受到为他人做介绍的邀请。

    (三)介绍的顺序

    在为他人做介绍时,先介绍谁,后介绍谁,向来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礼仪问题。根据礼仪规范,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它的含义是:在为他人做介绍前,先要确定双方地位的尊卑,然后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这样做,可以使位尊者优先了解位卑者的情况,以便见机行事,在交际应酬中掌握主动权。总之,应确保位尊之人拥有“优先知情权”。这一规则,有时又称“后来居上”规则。它所指的是后被介绍者,应较之先被介绍者地位为上。这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同一问题。

    根据这些规则,为他人做介绍时,被介绍者双方具体的先后顺序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第二,介绍长辈与晚辈认识时,应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第三,介绍老师与学生认识时,应先介绍学生,后介绍老师。

    第四,介绍女士与男士认识时,应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第五,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认识时,应先介绍未婚者,后介绍已婚者。

    第六,介绍同事、朋友与家人认识时,应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同事、朋友。

    第七,介绍来宾与主人认识时,应先介绍主人,后介绍来宾。

    第八,介绍交际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后来者,后介绍先至者。

    第九,介绍上级与下级认识时,应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级。

    第十,介绍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认识时,应先介绍职位、身份低者,后介绍职位、身份高者。

    (四)介绍的内容

    在为他人介绍时,介绍者对介绍的具体内容应当字斟句酌、慎之又慎。倘若对此掉以轻心、词不达意、敷衍了事,很容易给被介绍者留下不良印象。

    根据实际需要的不同,为他人做介绍时的内容往往会有所不同。通常,有以下六种形式可供借鉴:

    1.标准式

    它适用于正式场合,其内容以双方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为主。例如:

    “我来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南江公司公关部部长吕文小姐,这位是西霸集团总经理汪定安先生。”

    2.简介式

    它适用于一般的社交场合,其内容往往只有双方姓名一项,甚至可以只提到双方姓氏为止。接下来,则要由被介绍者见机行事。例如: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小谢,这位是老周,你们两位彼此认识一下吧。”

    3.强调式

    它适用于各种交际场合,其内容除被介绍者的姓名外,往往还会刻意强调一下其中某位被介绍者与介绍者之间的特殊关系,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绍者的重视。例如:

    “这位是飞跃公司的销售经理李红军先生。这位是刘晓梅,她在市商标局工作,是我的侄女,请李经理多多关照。”

    4.引见式

    它适用于普通的社交场合。做这种介绍时,介绍者所要做的,主要是将被介绍者双方引导到一起,而往往不需要表达任何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例如:

    “两位认识一下如何?大家其实都是校友,只不过以前彼此不认识。现在,请你们两位各自来自报家门吧。”

    5.推荐式

    它适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多是介绍者有备而来,有意要将某人举荐给某人,因此在其具体内容方面,通常会对被举荐人的优点加以重点介绍。例如:

    “这位是夏云清先生,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王亚洲总经理。夏先生既是一位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又是一位经济学博士。王总,我想您一定乐于认识他吧?”

    6.礼仪式

    它适用于正式场合,是一种最为正式的他人介绍。其内容略同于标准式,但在语气、表达、称呼上,则更为礼貌、谦恭。例如:

    “何教授,您好!请允许我把厦门市商务局的邹剑南先生介绍给您。邹先生,这位就是苏州大学文学院的何风教授。”

    (五)介绍的应对

    在进行他人介绍时,介绍者与被介绍者都要注意自己的表达、态度与反应。此即所谓他人介绍的应对问题。

    介绍者为被介绍者做介绍之前,不仅要尽量征求一下被介绍者双方的意见,而且在其开始介绍时还应再打一下招呼,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突如其来,令被介绍者措手不及。

    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其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加以拒绝或扭扭捏捏,而应欣然表示接受。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其具体缘由。

    当介绍者走上前来,开始为被介绍者进行介绍时,被介绍者双方均应起身站立,面带微笑,大方地目视介绍者或对方,神态自然、专注。

    当介绍者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进行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此时的常用语有“您好”、“很高兴认识您”、“久仰大名”、“认识您非常荣幸”、“幸会,幸会”,等等。必要时,还可做进一步的自我介绍。

    不要在此时此刻有意拿腔拿调,或是心不在焉,更不要奴颜婢膝、低三下四、阿谀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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