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个炒菜师父因为单独租房不划算,就和另外一个人住在熟人没有装修过的房子里,城里的小区住户都是要交物管费的。
在五月份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有事需要离开,并打电话给我们说,物管费交到了5月份。
因为中间这段时间我们并没有交物管费,打算这个月底一起交,但是那个人的姐姐,也是我们的隔壁,跑去把差的那2个月物管费交了。
然后对我们说:"我们还要交6个月的物管费,交给她就行了。"
我们:"???"
我们打电话给炒菜师父合租的人确认,对方也承认是6个月,包括物业管理那边。
口径统一了。
其实每个人也才100多块的物管费,4个月也才几百块,为什么非要弄得这么难看,深怕别人不知道你贪了小便宜。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那天街上待了这么久,我们也发现那个姐姐和他们家人并不讨喜,甚至一说到他们家直摇头。
以后再遇到这种人,还是离远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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