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收费处医保工作人员职责与流程(收集的资料,待整理)
1、收费组长根据工作中的需要随时组织学习和传达有关社保的文件和制度,并及时了解掌握新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定期组织收费处人员进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本岗位工作水平及效率。
2、对办理入院登记的患者,均有义务问清楚患者是否医保参保人或自费病人,并要求填写签名,若参保人对社保政策不了解,有义务解答。
3、办理参保人入院时,必须核实医保卡,并进行查询医保卡是否有效,若发现人证不一致,不得办理,并报医保办。
4、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按医院财务科规定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多退少补。
5、办完入院手续的参保人或参保人家属同时,办理住院登记人员将该参保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进行复印,并加盖住院专用章。再由参保人或参保人家属将住院病历、入院通知书、医保卡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请导医送至对应住院部。住院收费处办理人员必须对该参保人的医保卡保留在医院,不得丢失,待患者出院时交还。
对特殊参保人的处理:如急诊入住院或门诊收入住院的参保人,住院时未及时带医保卡在身边的或因社保卡失磁等其他情形者,入院时仍按社保住院常规收入住院,在交足一定押金后,需参保人填写相关声明、签名,根据《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院规定限令参保人在48小时内,将医保卡和其他证明补上,并复印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住院临床各科室。超过规定限制时间以外,则按自费记帐处理。
6、严把入院标准,对打架、斗殴、酗酒、违法乱纪、犯罪行为、交通事故、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故意自伤自残和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以及未婚患者的流产、引产、保胎、宫外孕、分娩等项目不能按医保办理记帐。
7、收费处每位工作人员,有义务监管医保病人费用支出情况,发现有异常的情况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
8、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三个目录范围进行标准记帐,如发现有条码不对或明细项目不明确的,应及时与信息科或财务科联系。
9、对医保参保人出院记帐时,应认真核对医嘱,记帐费用应与参保人的每日清单相符,如不相符,有义务做好解释工作。
10、收费处组长,每月应准时准确的提供数据和相关的报表,对拖欠款的参保人进行登记,与科室一起追帐,并告知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