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肉酱
前一段时间王宝强的新闻简直爆炸,随手搜一哈几个门户网站的娱乐版,半壁江山都是wuli宝宝的:
凤凰娱乐 中国娱乐网其实我对王宝强离婚案的看法,和对当年王菲离婚后又和旧爱谢霆锋好上了的看法一致,可以用一个图片来表达:
但今天要谈论的话题呢,只是恰好,和这个热点有一丢丢关系。
前两天有个男性朋友给我打电话。两年多没通话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寒暄——一接通就直接提问:“你对'出轨'的定义是什么?可以考虑一下再回答。”
我思索了两秒钟后回复:“喜欢除法定配偶外的第三方,且和第三方have sex了,就是我认为的'出轨'。”
“那你这不对啊,”在听完我转述后,和我齐心协力换尿布的老于表达了异议,“照你说,不喜欢对方但和对方上床了,就不算出轨了?”
“呐我举个例子啊,”我抬起泡泡的小屁股,“你下班后,想娱乐一下身心,找了个小姐享受了一把人生~这就属于'嫖娼'范畴了,得另案处理。”
很显然当时我那位友人也持不同意见,于是以亲身经历举例提问:“那比如说这个人在没有告诉老婆的情况下,和另外一个异性单独吃饭、逛街,还亲亲了,你能接受吗?”
“卧槽必须不能忍啊!”(翻白眼脸:哪个正常女性能接受这种设定?)我继续补充,“别说是吃饭逛街啾啾啾了,就是吃饭逛街也完全不能接受啊。别说是没给老婆报备了,就是报备了也不能接受啊!”
“所以说,”朋友在这里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你对一件事下的定义和你的实际执行标准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
我当时对这位哲学家深感折服,点头喟叹:“是的,你下的定义是你希望的理想中的自己,但是现实既平凡又庸俗。”(现在早反应过来了,我对一件事的定义和我接受不接受这件事有个毛线关系)
不过通过这位已婚朋友我也有了另外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男生抱着1、“结婚的年龄到了,这个女生和我各方面都合适”2、“这个女生跟我这么久了/对我太好了,我不和她结婚良心上过不去”这样的想法结婚,就像游离在空气中的二价铁离子一样,一心想找氧化剂,不稳定且有强还原性。遇到这样的男生,姑娘们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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