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有河,见两钓者,年六十有余。各种渔具饵食俱全,俨然专业钓者。观多时偶有上钩者,窥网兜掌大鲫鱼已数条矣。又听二者对谈,此处大鱼少小鱼苗多,已仍小鱼十数条。乃见岸边草丛多数食指大小鱼儿已干渴而死。心乃悻悻然,此举未闻也。尝听人言,钓鱼者如若小鱼不值,悉数放生之。如此二位者,是吾旁听则信乎?抑或二者另类乎?然依吾愚见此非竭泽而渔乎。
换言之,又可窥自然法则之残酷,之公平。无论大鱼小鱼,既已贪食被钓,就该一样的付出生命代价,无论是被食还是被弃荒野干渴而死。既无上帝解救,也不应怜悯同情。放生是慈悲,是某种选择。但不是义务,不是必须。这才是赤裸裸的残酷的现实。公平之下无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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