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 the feeling of loving someone?
-Like a dog,like a god.
离上一段感情的结束已经可以用年为单位计日了,空窗期太久的直接后果就是我都快忘了爱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的。
以前总想着两个人在不在一起其实很简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必想那么复杂呢。可当我真正投入到一份感情中去,我忽然发现处理好两个人的感情还不如尝试吃榴莲。
爱情本来就是复杂的呀。迷失在爱情里的两个人都是傻瓜,我们可能常常猜不透那些缠来绕去的小心思,也总会当局者迷地搞不清你爱我你不爱我,将两颗想靠近的心越推越远。在一份感情里,我们习惯于追求归属感与安全感,全心的信任与契合。幸运的话,我们甘愿为了彼此去将就去妥协,两手紧握甜甜蜜蜜到长久。可一旦有个不测,一份感情也许就会被消磨殆尽,然后各自分飞天涯,老死不相往来。
有点俗气的一个观点,所谓爱一个人的感觉,大抵是像有了软肋,也有了盔甲。
当我们收获一份感情并投入其中,爱情里的一颦一笑都牵扯着心脏的跳动,一个名字成了一种特殊的情绪。爱这个人,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想去了解,想将他的模样深深刻在脑海里。爱情让我们变得患得患失,酸甜苦辣被放大,喜怒哀乐很敏感。也许爱一个人,就像被扼住了喉咙,存在一种致命的潜在危险,生生让扈大娘转性变为林黛玉。
可漫天的流言蜚语,外界的任何阻力,还有那些微微酸涩的情绪,那些深夜里掉过的眼泪,都是不能够将我们击败、让我们轻易言弃的。在捍卫爱情的时候,林黛玉也能成为花木兰,眼神坚定的,步履踏实的,咬着牙拼命坚守,好似拥有千军万马,任它十面埋伏,任它白云苍狗,只要确认那是爱情,就不会那么容易溃不成军。因为爱情里的那根稻草,只能是被你深深爱着的那个人呀,他是你的软肋,也可以是你的盔甲。
一朋友大学刚毕业就被家里催着到处相亲,耐着脾气一次次赴约,可遇到的净是奇葩,白白浪费了几百块钱的化妆品,心累。
的确啊,想要恰恰好地遇到一个恰恰好的人儿,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呢。我常幻想着我遇见我的那个他时的场景,也许恰是兜兜转转一圈之后的某个时刻,心有灵犀般的一个转身就看到他原来已在那儿等候着。我想呀,当我跨过山河、越过人潮涌动终于盯住他的眼睛,发现他也眼带笑意看向我的时候,再寒冷的严冬也能瞬间破冰,仿佛听见枝叶抽条的响动,下一秒就能万紫千红繁花似锦了吧。
当我终于遇着那一个他,当他一步一步向着我走来的时候,我一定要紧紧抓住他的衣袖,让他知晓我内心无处安放的惊喜,与就快要决堤的愉悦。天哪,这可是我历尽千辛万苦等来的可人儿,这是我的爱情,用了洪荒之力遇见的爱情呀!
他走向我,即使不是骑着白马,即使没有耀眼的礼物,只要他眼神坚定向着我走来,我也觉得满足。随它功成名就腰缠万贯,随它山珍海味饕餮盛宴,如果亿万人海中他只走向我,如果他不会改变只选择爱我,那我是不是就拥有全世界了呀。我们搭巴士看这座城市夜景多美丽,捧着泡面用小小的显示屏看电影,豆浆油条的早晨,隔着柔软布料的拥抱。
然后爱情好像又变得很简单。生活变得轻快悠长,两个人牵着手一路相伴,安静地看春花枯萎漫天黄叶纷飞,甘愿就此让皑皑飘雪白了你我的头。然后我们渐渐都老去,你的胸膛不复壮阔,我的脸上爬满皱纹,可我们还是会搭巴士绕着城市吹晚风,熬锅小粥就酱菜看电视里一集又一集永远不会死的主角爱情,还是豆浆油条的早晨,隔着柔软布料的拥抱。
爱情是什么呢。
我想,大抵是明日恐怕我就忘了自己,但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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