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大师戒杀文 莲池大师著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怨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云。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现在桩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三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林盘,宰割怨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世人有疾,杀生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俱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六也。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殛,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叹息者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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