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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可以避债?你还是太年轻!

保险可以避债?你还是太年轻!

作者: 醉梦浮生君 | 来源:发表于2019-05-08 21:51 被阅读2次

    如果你的朋友圈里有一位或者多位保险从业人员,也许你经常会看到"保险可以避债"的宣传字眼,那么保险真的具备这样的功能吗?"保险避债"这一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

    保险可以避债?

    一、保险可以避债?《保险法》表示这锅我不背

    首先要声明的是,"避债"行为,也就是逃避债务行为,这在全世界都是非法的。

    《保险法》作为我国的保险基本法,是断然不会告诉你"我可以干违法的事情!",这个我们稍微动动脑子就可以知道。

    大众所认为的保险"避债"功能,一般都源于《保险法》的第2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用大白话说就是: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义务赔付,被保人或受益人有权取得保险金,这个保险金是受《保险法》保护的,一定会给付给被保人或者受益人。

    但是,敲黑板!!

    当被保人或受益人拿到保险金后,保证金就已经成为了被保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资产了,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存在债务纠纷,这笔到手的保险金肯定是要用来还债的

    与《保险法》第23条相呼应的,还有《合同法》第73条关于债权代位求偿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保险法》和《合同法》中和债务问题有关的条款

    该条款中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力。

    这个条款比较拗口,不是很好理解,我们可以给一个具体形象进行分析:

    鱼欠猴子的钱,猴子欠猫的钱,当猴子不还猫的钱的时候,猫是可以直接找鱼要钱的。这,就是代位求偿。

    保险公司欠猴子一笔保险金(已出险但还没有赔付),猴子欠猫的钱,这时候猴子不还猫的钱,猫也没有权利找保险公司要钱,这就是代位求偿除外情形的一种。

    这一点,跟《保险法》第23条逻辑是一致的。即:保险金是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行驶代位求偿。但是,同样的,当被保人或者受益人拿到保险金之后,该还的债务还是要还的。

    雪上加霜的是,不仅是保单出险之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不具备"避债"的功能,部分地方性人民法院(如浙江、江苏)更是出台了更为严格的人身保险产品执行的政策: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现金价值、保险金等都属于可以被法院执行的权益性财产,没有"避债"的特殊功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保险产品被执行的具体通知

    那说了这么多,意思是"保险"和"避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咯?

    其实,也不尽然!

    二、保险虽不可以避债,但可以有效实现家庭债务风险隔离

    保险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通过一定的保单设计,合理安排保单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可以使得保单具备一定的家庭债务风险隔离功能,间接实现所谓的"避债"功能。

    那么,不同保险种类,应该如何进行保单设计呢?我开了一家公司,我怕将来有债务风险,我要怎么买才能将债务风险和保单权益隔离呢?我当投保人,还是被保人还是受益人啊?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得来分析一下不同保险险种其投保人、被保人及受益人的财产性权益都有哪些:

    针对不同险种,不同身份所享有的权益

    那么,根据以上分析,为了避免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现金价值、保险金等被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在设计保单的时候,应遵从风险隔离的原则,即提前预判出最有可能出现债务风险的那个人,然后尽量避免将保单的大额财产性权益分配给他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便可以大致分析出使得保险具备一定"避债"功能的保单设计情形:

    通过保单设计可以一定程度实现债务隔离

    下面举个例子来感受一下人寿保险中,将可能的被执行人设计成被保险人,是如何实现家庭债务风险隔离的:

    佩奇的爸爸有一家上市公司,近来他风险意识剧增,想给自己买一份人寿保单,经过咨询后,保单的设计为:投保人佩奇的爷爷,被保人佩奇的爸爸,受益人佩奇,保额100万。

    一年后,佩奇的爸爸突发心梗去世,留下了300万的债务,那佩奇需要替爸爸偿还300万的债务吗?保险金所得100万元必须要用来偿还债务吗?

    答案是:可以不还。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佩奇在继承遗产时需要清偿爸爸的生前债务(遗产和债务等)。

    BUT,根据《保险法》第 42 条,在保单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佩奇只要选择放弃继承爸爸的遗产,那么爸爸生前的债务也就不需要清偿了。

    根据文章开头所说的《保险法》的第23条及《合同法》第73条:佩奇会依法得到爸爸的身故保险金100万元,但债权人是无权要求佩奇用100万保险金偿还佩奇爸爸的债务。

    所以,保险的所谓"避债"功能,在特定的条件下,通过保单合理设计,是可以实现的,但绝对不是指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用保险单来抗辩偿还债务的责任!

    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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