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了一篇古代小说,文中女主人公的哥哥,在对待妹妹犯错和父亲犯错这两件事上,他心里的想法和态度的确是截然不同的。当初妹妹外出被人侮辱导致未婚生子,他简直要被气疯,觉得这个妹妹不知廉耻。即便父亲说要把妹妹按照族规沉潭,他也只是犹豫了下,却并未出口反对。可如今为官的父亲犯错,停妻再娶,还贪污受贿。可以说的上是劣迹班班,他想的却是要为父亲开脱。为什么会这样呢?妹妹说出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你是个极度自私的人,你心里想的只有自己的利益,根本就没有丝毫亲情。妹妹名声坏,你觉得会影响到自己的名声,影响你的前途。而父亲被罢官,你想的也是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前途。说到底,你就是个自私卑劣的无耻之人!”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哥哥因为极度自私作恶多端,下场很惨,是典型的被“双标”原则毁掉的人。
其实生活处处可见对别人要求严格,对自己用双重标准要求的人。打个比方,我们正在等地铁,地铁来了,但里面很拥挤,急着上班的你,希望已上车的人再往里挪挪,哪怕稍微给你挤个小空,最后经过你的努力和大家包容退让,你终于挣扎着拼命让自己挤上了这班车。上车后的你还没等喘口气,下一站到了,更多的人要挤上来,这时候,你会怎么想?你通常会想:挤什么挤!不就几分钟一趟车嘛,就不能等下一班,没看都已经很挤了。此时的你,已全然忘了自己没上车时的感受。典型的对自己两种标准,对别人一种标准。
不禁想起了李老师的“归因仁慈”原则:建议你贯彻的一条普适原则。心理学家所说的基本归因错误(FAE)是指两种倾向,一方面人们倾向于夸大个人因素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则倾向于轻视情境因素的影响。不过,基本归因错误有些名不符实,因为它似乎并没有像心理学家起初所想的那样,是一种人类共有的基本认知特征。跨文化研究显示,处于个人主义文化(如美国和加拿大)中的人们要比处于集体文化(如日本和中国)中的人们更容易犯这类归因错误。即便在美国,城市里的孩子也要比乡村里的孩子更加容易犯基本归因错误。
当然,基本归因错误并非永远是错误的。如果他人的行为的确是由个人原因造成的,那么观察者的猜测就是正确的。所以,我们最好把基本归因错误看成是一种偏差,而不是一种错误。比如,你在开车时前面的车突然进行了紧急制动,你差点撞上去。你的第一反应是怪罪前面的司机,这就是将他人行为归因于个人因素的判断。但实际情况是有可能一条狗突然从路边窜出,前面那辆车的司机只是想刹车以免撞到狗罢了。这样的话,他的刹车行为就是因为情境造成的。如果你经常提醒自己,一些难以解释的行为可能是由于环境造成的,那么你犯基本归因错误的可能就会减小。我们鼓励你贯彻一条普适原则,那就是实践“归因仁慈”,当他人做出一些不寻常的奇怪举动时,请在将这些行为归咎于个人原因之前先从情境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如果,我们再遇到问题,就以“归因仁慈”的原则来看待和解决问题,那就不会因为自己的自私而出现“双标”原则,事情往往好办多了。你也会觉得越来越幸福!试试?
(2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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