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本书的精华内容。
A1.、这个案件的具体细节都有哪些,案件真的是完全虚构出来的吗?
首先,我们知道了洞穴奇案的来龙去脉,虽然这是一个虚构的案件,但却是以一些真实的案例为基础的,很多法律解释上的的矛盾其实早已发生过。
A2.、这个案件为什么会有争议,争议的分歧到底是什么?
其次,通过富勒笔下几位法官的陈词,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目的并不是唯一的,在法律具体实践的过程中,从目的出发还是从条文本身出发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A3.、萨伯又是如何续写这桩奇案的呢?
最后,通过萨伯教授对案件的续写,我们知道了五十年后,人们对于法律的理解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但人们或许始终无法就某个问题达成共识,因为对真理的讨论是没有终点的。
所以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其实可以抱着像胡适所说的那种心态来看,“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也就是说,一步步逼近真理的过程往往比真理本身更重要。
S、《洞穴奇案》,作者是彼得·萨伯教授,他对法哲学有着很深的了解,他1973年毕业于美国叶尔汉姆学院,1978年获得美国西北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后来长期担任叶尔汉姆学院的哲学教授,也讲授法律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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