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与死之间选择死,是需要勇气的。不仅在烈士英勇牺牲、舍生取义的时候,也在普通人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而我们总好似有意无意地规避这一点。
只要是自杀,是痛失所爱也好,是常年忧思也罢,人们总会对此表现出哀痛与同情,并对其自杀的行为表示出深切的不赞同。
身边的人逝去会带来哀痛,但私以为并不能因为不想失去他就限制他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
从功利的角度来讲,一个人选择自杀时,他可能无法继续为这个社会创造价值了。但选择自杀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心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放任不管下去,给社会带来的负担和可能产生的危害亦是不容小觑。
我认为,在自杀这件事上讲,本人应当有全权的决定权。我并不认为旁人有插手自己生命的权利,即使是骨肉至亲。
把一个心如死灰的人强行绑在世间,与其说是善意,不如说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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