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讨论过的所有问题,几乎未触及到在哲学家著作中占据大量篇幅的内容。大部分哲学家,或至少非常多的哲学家,声称能够通过先验的形上学(元物理)推理证明,物质是幻象,罪恶是非真实的,等等。形上学是那些作为领域中最基础信条的东西,形上学推理是经院哲学的基本理念。无可质疑的是,许多哲学学者终其一生的主要精神就是,梦想找到这些信念的原因。这个梦想,我相信,是徒劳的。经院哲学关心的知识作为一个整体是不能通过形上学方法证明的,因为具体使用的形上学方法所设想的,某些东西必然存在,另一些东西又不能存在,是不能通过仔细而彻底的批判检验。
前述方式最伟大的呈现者是黑格尔(1770-1831),在此考察他的学说。黑格尔哲学很难,有差别的评论都被当作是对它正确的解读。许多或大多数评论家认为的,也是我接受的,理解是,黑格尔哲学令人赞誉的提供了一个有益且重要的哲学类型,他的核心理论是,所有小于宇宙的显然是不完整的,且若未其余部分相结合,它是明显不能独自存在的。可恰当的类比于解剖学,它从一个单独的骨头发现作为整体的动物必然归属的类型,类似的,据黑格尔说,形而上学者发现,从任何一个真实的环节能够发现真实整体的本质————至少可发现它最粗略的轮廓。每个呈现的真实的环节拥有与下一环节纽结在一起的纽带;下一环节,相应的又有一些其它的纽带,以此类推,直到整个宇宙的整体被重构。这个粗略呈现的黑格尔的核心思想,同等地对待精神世界和事物(译注:物质、东西)世界。在精神世界中,若持有一个抽象或不完整的理念,在测试此理念时我们发现,若忽略了它的不完整,我们就陷入了矛盾;为了脱离矛盾,我们不得不找另一个更完整些的理念,这个理念是综合的,它综合了第一个理念和它的对立面。这个新理念,虽然比一开始那个理念完整些,但总会发现它仍然不完整,它也忽略了它的对立面,也必须与它的对立面相结合而形成另一个综合。用这种方法,黑格尔不断推进,直到它到达了‘绝对理念’,据他称,此绝对理念是完整的,无对立面的,无需进一步发掘的。因此,绝对理念被接受而用于描述绝对真实;而其它全部理念仅用于描述真实的所呈现的某个部分视角,而不是作为完成整体而使人可以整体的领略。因此,黑格尔得到结论,绝对真实形成一个单独的和谐系统,它不在时间中,不在空间中,没有任何程度的罪恶,完全理性,完全精神性。他相信,任何与之相违背的,在我们世界中的现象,都可以逻辑上推理出是由于我们仅是割裂的零碎的观察宇宙造成的。若以宇宙整体视角观察,可以假设上帝即以此方式观察,时间、空间、物质、罪恶、争斗均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永恒完美的不变的精神统一体。
这个构想中,含有某些令人赞叹的,我们也乐于接受的东西。但是,但仔细考察论证过程,它呈现许多含混且不能得到担保的假设。这个理论系统建立于其上的基本原则是不完整的东西必然不能独立,它必然在它可存在前需要它物。此原则的理由是,与它物有联系的某物必然含有对它物的引用,因此,在它物存在前此物不能存在。例如,某个人的本质由他的记忆和其余的知识构成,如他的爱和恨,等诸如此类;因此,若没有他所知、所爱、所恨的对象,他将不能成为他自己。他本质上明显是一个环节:基于绝对真实考察,他将是自相矛盾的。
然而,看起来,这个视角将事物‘本质’概念的含义理解为‘关于此物的全部真理’。当然,联系着两个事物的真理,不能仅依赖其中之一而存在。但是,关于此物的真理不是此物的一部分,虽然,基于前面的理解,它是此物‘本质’的一部分。若认为一物的‘本质’是关于它的全部真理,很明显我们不能知道一物的本质,除非我们知道它与宇宙中任何它物的全部联系。但若‘本质’按此方式理解,我们不得不接受在未知或部分得知某物的‘本质’时,也能知道此物。当‘本质’的这种用法被采纳,此处发生了事物知识与真理知识的含混谬误。我们可以通过体验拥有某物的知识,虽然与此同时仅知道关于它的非常少的命题————理论上需要知道关于它的全部命题。因此,体验某物并未触及到前述意义上的它的‘本质’。并且,即使亲知某物将卷入我们知识中的某个命题,前述意义上‘本质’也未被卷入。因此,(1)体验某物并未逻辑上卷入任何与它所处关系有关的知识,且(2)它所处关系的知识并未卷入全部关系的知识也未卷入前述意义上的它的‘本质’知识。例如,我可以体验到牙痛,这个知识与体验知识所能提供的完整性一样的完整,无需知道所有牙医(他们不能体验我的牙痛)所能提供的原因,也无需知道此感觉的‘本质’。因此,拥有联系的某物的现实无需证明它的联系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即仅从它是某物这个现实本身不能演绎出它必然具有它在现实上具有的关系。这看起来仅可能由我们知道某物的联系的存在才能得出相应的推论。
随后,我们也不能证明黑格尔所相信的,宇宙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形成一个独立和谐的系统。这若不能证明,则也不能明证时间、空间、物质、罪恶是不现实的,因为这些是黑格尔通过它们是零碎的以及它们所处的关系而演绎出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仅得到零碎研究的世界中,没有那些远离我们经验的那部分宇宙的知识。这个结果,令那些认为已经触及到所梦想的系统的哲学家失望。这个结果,符合归纳和我们时代的科学指趣。这个结果,由前面章节出现的人类的知识所证明。
许多有抱负的形而上学家已经试图证明,这样那样的呈现的世界的特性或实际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它不能是真实的。然而,现代思潮的整体趋势显示,所假象的矛盾是幻象,并且极难仅通过设定某些必然而证明一些先验知识。对此最好的说明是关于时间与空间的。时间和空间看起来是可无限延展和无线可分的。若在直线两端不断前进,难于设想最终可到达某点,在这点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相似的,若想象着穿梭于过去和未来,也难于设想能到达最初或最终而不可超越。因此,时间和空间看起来是无限延展的。
换个方式,若在直线上设定两点,明显必然有另一点处于它们之间,而不论此两点有多接近:任何距离可以被对分,对分的又可以被对分,可如此反复进行。时间也相似,无论在两个时刻间具有多短的时间,明显可以有另一时刻处于二者之间。因此空间和时间看起来是无限可分的。基于前述事实--无限延展和无限可分--哲学家们进而证明,并不能存在无限事物的集合,因此空间内点的数量,或时间中时刻的数量,必定有限。因此时空所呈现的本性与设想的无穷事物集合的不可能性间存在矛盾。
康德,第一个凸显出此矛盾者,演绎了时间与空间的不可能性,他声称它们仅是主观的;从他之后的许多哲学家相信时间与空间仅是外观,而不是世界本来的特征。然而,现在,受惠于数学家格奥尔格·康托尔,他证明认为无限集合的不可能性是错误的。它们并没有现实的矛盾,而仅与顽固的成见矛盾。因此,认为时间与空间是非实在的认识是无效的,因此形而学的一个巨大的源泉干枯了。
然而,数学家不仅展示了对空间的一般设想的可能性;他们依据逻辑,也展示出许多其它形式的空间的可能性。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一些对日常感觉及早期哲学家所必不可少的欧氏几何公理,仅派生自最熟悉的实际空间的外表,而并非源自于任何先验的逻辑基础。通过设想某些公理为假,数学家使用逻辑去解除日常思维成见的束缚,并展示了与我们所生活的空间不同的其它可能的空间,这些空间有些与欧氏几何空间仅有很细微的差异,有些有非常大的差异。通过距离而度量的某些空间与欧氏空间的差异,小到无法分辨的程度,所以,不可能发现生活的现实空间到底是欧氏空间还是某些其它种类的空间。因此情况完全逆转,早先的情况是经验仅为逻辑提供了一种类型的空间,进而,逻辑展示了这种空间是不可能的。现在,逻辑为经验提供的大量可选的空间,而经验做出的选择仅是偏好的。因此,随着是某物的知识比我们设想的要少了,可能是某物的知识却大量的增加。我们并非处于一个狭小围墙中,并在各个角落进行扩展,实际上,我们发现自己处于自由可能的开放世界,这个世界由于有太多可知的东西而保持的未知的状态。
在时间与空间上发生的被扩展的情况也在其它方向上发生。通过一些先验原则描述宇宙的尝试彻底失败了;逻辑,而不是早先的存在,成为可能性的边界,它成为想象力的伟大解放者,呈现了不计其数契合未反思日常感觉的选项,而将选择的任务留给经验,让它在逻辑提供的许多可能世界中做出选择。因此,关于存在物的知识是由我们到底能从经验中学习到什么而限制--并不受到我们实际经验的能力的限制,我们已经发现,通过描述而非直接经验,事实上存在着大量的知识。但在所有的描述性知识情况下,我们需要一些普遍的联系,使我们可以从这样那样的数据上,推理出由此数据暗示的属于一定类型的对象。例如,在考虑物理对象方面,感觉材料是物理对象的标识,此原则本身是普遍联系;并且仅有依赖此原则,经验才能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物理对象知识。这也适用于因果律,或普遍性落略低的原则,如引力定律。
诸如引力定律之类的原则,与其说是通过某些先验原则建立的经验间的关系而确证,还不如说它们具有像归纳原则一样的最高的可能性。因此,作为其它知识源泉的直观知识,可分为两类:纯粹经验知识,它诉说着被我们体验的经验和某些个别物的属性;纯粹先验知识,它联系着普遍物,并使我们可以基于经验知识提供出的个别事实而做出推理。我们的派生知识总是依赖于一些纯粹先验知识,一般的,它也依赖于一些纯粹经验知识。
若上述为真,哲学知识与科学知识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也并没有什么智慧之源仅对哲学家开放,哲学家所得出的结论与科学家的结论也并非截然不同。使哲学与科学产生差别的,哲学具有的本质特征是,批判性。它批判的检验哲学及日常生活中所应用的原则;它探寻这些原则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因素,它仅接受那些并未显现出可拒绝理由的要素,作为批判性审查的成果。像许多哲学家所信的,若潜藏于科学之下原则,在挣脱无关细节的束缚,能够提供将宇宙作为整体看待的知识,这个知识将与科学知识一样值得追寻;然而,我们却从未揭示出任何此类知识,若从形而上学的各个学说来看,反而得到了一些负面的结果。但仅考虑将被作为知识而普遍接受的东西,我们的结果主要是正面的:我们难以找到理由拒绝通过批判获取的知识,并且也没有理由认为人类不能掌握他通常认为拥有的那种知识。
然而,当我们说哲学是对知识的批判时,有必要附加一些限制。若采纳了怀疑主义的观点,将我们置于全部知识之外,然后,在此位置提出问题,探寻什么是可能的,我们的怀疑论是不能被反驳的。因为任何反驳必须以某个知识为开端,;从盲目的怀疑中,不能开始任何论证。因此,若想要获取任何成果,哲学所进行的知识的批判决不能是这种破坏性的。依靠这种绝对的怀疑主义,不能进行任何逻辑论证。但也不难于看出此类怀疑论是非理性的。笛卡尔的‘系统质疑’,开创了现代哲学,它并不是绝对的怀疑主义,反而属于我们所断言的,作为哲学本质的批判性。他的‘质疑方法’怀疑一切看起来可疑的东西;停止于,任何一个知识,在他通过反思而自问,他确信对其有所知。这种类型的批判才是构成哲学的成分。一些知识,如作为感觉材料的存在的知识,以非常不可质疑的方式显现,无论我们如何反映它。对于这类知识,哲学批判并无用武之地,它并不能使我们放弃某些信念。但还有些信念--例如,物理对象由我们的感觉材料构成--它们仅在被反思前接受,而一旦仔细考察,这些信念就消散了。哲学会整取我们抵制这类信念,除非能找到某些新的因素支持它们。但拒绝那些,无论如何仔细,也并未显示出任何问题的信念,是非理性的,是哲学所不提倡的行为。
批判的目的,并不是非理性的拒绝一切,而是仔细考察所呈现知识的可取之处,保留经过完整考察后仍然是知识的部分。某些错误被保留下来的分险是必须要承担的,因为,人总是要失误的。哲学可以适当的声明,它减小了错误的风险,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它使风险小到了,从实践的角度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在必然出错的世界,做的更多的不可能的;没有审慎的哲学主张者会宣称它已经完成了。
[1]罗素.哲学问题[EB/OL].http://www.gutenberg.org/files/5827/5827-h/5827-h.htm#link2HCH0014,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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