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与远山专题第一期写作活动
家中的他来自内地,一向无肉不欢。在他的老家,一到年节,如他一样的乡亲们,对于各种肉类,从来都是多多益善。
弄不起大三牲的人家,(羊肉,猪肉,牛肉),小三牲(鸡鸭鱼)也行,小三牲没有,田野里还有野兔呢。晚上,在野兔经过的地方,悄悄下个套子,也许第二天,就能吃到兔肉。
那年,我第一次到婆家,有人给了他二哥两只野兔,二嫂炖了一小耳朵锅,让新婚的我们去吃。别人都吃的香,远嫁他乡的我,并没有吃出特别的味道。
分别二十多年后,二哥两年前走了,再次回想起从前的那顿肉食,尽管仍然记不清肉味,但他们兄弟间的情谊,让我和他,开始有所感叹,短暂人生,命运无常,血脉亲缘,无以代替,兄弟真情,永难相忘。
话说回来,对于年俗,在依然固守着文化传统的他看来,二十多年前,和如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城里虽然不能去杀年猪,但过大节时,即使有超市,各种食材,还是要备下一些的,特别是一些肉类,否则,春节就没有仪式感,365天里,也会时时觉得缺少一点什么。
在他的老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是一个好年节的标志。他对这一点的认同,当然也不例外。
我的小城,离着海边四五十里地,是闻着腥味长大的。在追溯的记忆里,小城人和婆家不同的一点是,宴席上,人们是五腥不欢。鱼类,虾类,贝类,特别是唐人吟诵的“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的蟹子,更是小城人的最爱。
在我心里,肉类虽然好吃,但如果让我选择,我却毫不犹豫选择海鲜。尤其是招待客人的酒席上,可以少一类肉食,但海鲜,如同婆家当地的肉类,同样多多益善。
到县吃县,到府吃府。他隐忍,“嫁到”小城多年,总随我愿,让海中之物,漫过肉类,独占鳌头。
婆家当地产羊,因此,羊肉是他的最爱。可是我,对羊肉的膻味,特别敏感。所以,我自私的时候,他不提,我也假装睡着。如此二十多年过去,终于有一天,横行霸道的螃蟹,也被他列进美食之单。记得那一次,他从大宴上归来,竟然向我炫耀,他拆吃大螃蟹的过程,听话音,这一场吃的战争还挺“壮烈”。我欣然之余,越发疏忽他内心真正的需要。有几年,甚至忘了专门去割一块羊肉,回家给他准备过年。
年前,闺女女婿送来一只羊腿和一个羊排,并且说,年初二过来,给我们炖羊肉。在女婿面前,一向矜持的他,居然看着这个前世的情敌,笑了,频频点着他那“高傲”的头颅。这次,女婿也是“受宠若惊”,临走,再一次回头,和我说,初二会早来,帮我一起做饭。
昨天就是初二,果然,当我还在厨房里,面对着那一大坨羊肉发愁的时候,奔波了一个多小时,小两口进门了。只见女婿放下大包小包,就进了厨房。
我对刚结婚的女婿不太熟悉,职场中人,很忙,一年见不了几次面,但男孩每次来家里,会来厨房帮我做饭。最让我惊奇的是,他炒菜时,会颠勺,翻勺,晃勺,整个操作流程,如同一个胸有成竹的大厨信手拈来,仿佛厨房里,本来就是他的舞台。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能把厨艺做到让一个资深的家庭主妇满意,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有几次,看着这位年轻人的背影,再看看在外边拉着闲话的父女俩,心想:这位曾经在大学里,担任学生会头头,让桀骜不驯的女儿,看了一眼,就认定是自己白马王子的男孩,确实不错。他在厨房里的表现,足以证明,男孩肯学聪明,对于想做的事,都会用心去做。以后,对自己在家庭里的角色,也必将会有所担当。
果然,只短短的一会,进厨房不久的女婿,手持菜刀,经过一系列操作,把我发愁的羊腿收拾利索了。接下来,又开始了洗,淖,炖。一个多小时后,一大碗肥美鲜嫩的羊肉汤就上了桌。
家中原本备有好酒,考虑到女婿下午还得开车回家,因此,他提议用果汁代替。即使如此,全家人也很尽兴。
白色的汤汁,翠绿的香菜,特别是那一海碗清炖羊肉汤,不仅满足了吃者的肠胃,还让室内溢满清香。这时,再来看,自己的那个他,红彤彤的脸,像喝多了酒,读女婿的眼神里,多了许多亲近的意味。这时,我又想起了在他二哥家吃过的那顿肉食。
饭后,女儿悄悄地和我说:老妈,看来以后,你家的女儿女婿,每年来给老爹准备一碗羊肉汤,是必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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