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EC水平一直是不怎么认可的,每次文章能读懂,但是要把它倒腾成一篇地道的中文,还是觉得有困难。
盖因我不知道怎样的中文算好的中文,不像英文,至少可以从语法、中式英文等方向去考虑(当然,我们写出来的英文可能也不地道,但是我们不会太注意)。中文不一样,往往写出来的中文西化了,不是地道的中文了,我也不清楚。
今天又拾起余光中的《翻译乃大道》来看,里面的《中文的常态与变态》让我受益匪浅,现总结一下里面的一些建议。以下例子都是余光中先生书中所举例子。 记下来,以后避免使用。
1.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一个短句)做主语,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做主语。
1)他的收入的减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英文说法)
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生活方式。or 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中文说法)
2)横贯公路再度塌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中文说法)
横贯公路的再度塌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英文说法)
3)选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中文说法)
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英文说法)
4)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中文说法)
国语的推行,要靠大家的努力。(冗赘)
2. 英文喜欢用抽象名词,结果架空了动词,把动作一分为二,一半为静止的抽象名词,一半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这种现象平卡姆也一直在批判)。中文的“作出”和“进行”就是这样衍生过来的,应予以避免。
apply pressure: press /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1)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2)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3)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实验。——心理学家用老鼠做实验。or 心理学家用老鼠实验。
3.“之一”的画蛇添足。还有少用知名度、可读性、可听性等抽象名词,直接用很有名、很好看(很动人)、很好听(很悦耳)等。
1)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
2)《红楼梦》是中国的文学名著之一。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完全不可取)
4.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而中文不用连词。
man and wife 夫妻 / you and me 你我 / back and forth 前后
还有,东南西北、金木水土、礼乐射御书数、油盐酱醋茶。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曼谷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与”和“及”都不必要。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改为起步更早、迈步更快,或者起步更早而迈步更快。
余光中先生指出的这些问题都比较普遍,很多时候,我们也不清楚这样用得对不对。也许,多读读他们的著作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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