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卫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
于是,便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2.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为中国北宋仁宗庆历(1041年—1048年)年间进行的改革。宋仁宗时,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社会危机日益严重。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并藉以达到节省钱财的改革主张。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更荫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得恩荫,而恩荫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得补官。又规定地方官职田之数。庆历四年(1044年),更定科举法。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
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阻挠。次年(1045年)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各项改革也被废止,新政彻底失败。这次改革虽然失败,却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拉开了序幕。
3.𤋮宁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在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4.隆庆新政
隆庆新政是明穆宗朱载垕统治时期明朝出现的承平时期。
明穆宗统治期间以隆庆作为年号,明穆宗因为即位前一直生活在宫外藩邸,所以较为体查民情,《明史》说他“端拱寡营,躬行俭约”。
明穆宗比较宽容,用人不疑,文有徐阶、高拱、张居正、杨博,武有谭纶、王崇古、戚继光、李成梁。因此果断地清除一些前朝政治腐败和经济积弊,逐步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整顿吏治,发展经济,节流开源,抑制土地兼并。国家政治局面稳定,经济向好发展。还实行一些军事改革,主要措施是整饬武备,核实功罪,严明赏罚,加强训练,巩固海防和加强长城防御能力。
这一时期社会比较稳定,经济比嘉靖朝后期有了较大的改观,所以后世史学家称其为隆庆新政。
5.戊戌变法
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维新变法、维新运动,是晚清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通过光绪帝进行倡导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
戊戌变法从1898年6月11日开始实施。其主要内容有:
改革政府机构,裁撤冗官,任用维新人士;鼓励私人兴办工矿企业;开办新式学堂吸引人才,翻译西方书籍,传播新思想;创办报刊,开放言论;训练新式陆军海军同时规定,科举考试废除八股文,取消多余的衙门和无用的官职。
但因变法损害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利益,而遭到强烈抵制与反对。
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光绪帝被囚,康有为、梁启超分别逃往法国、日本,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杀,历时103天的变法失败。
戊戌变法是一次具有爱国救亡意义的变法维新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也是一次思想启蒙运动,这次变法促进了思想解放,并且对思想文化的发展和促进中国近代社会的进步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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