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真的太容易被遗忘了。
可是,没有人能控制遗忘,它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它出现了,叫人捶胸顿足,大骂自己无能;偏偏对你想忘的事情,它爱搭不理,叫人怎么也忘不掉。
所以,人们在学习、记忆时,搬出来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强调要重复记忆。可那只是针对学习或者工作的,不适用于生活。没有谁会把自己一整天干了什么、吃了什么、想了什么,费心思一遍一遍重温,最终牢牢记在脑子里,没有,因为没必要。
为什么没必要?因为每一天,大多数人基本上都是重复的,日复一日地干着几乎相同的事,年复一年地绕着相似的人打转。似乎没有哪一天是稀奇的,是值得铭记的。
这是曾经的我,在校园中的我。每天,雷打不动地五点五十起床,六点一刻出宿舍去食堂,六点半到教室,六点四十开始早读,七点二十第一节课开始,然后上午的时间就如流水一般眨眼不见了。继续,十一点半吃午饭,十二点二十进班自习,十二点五十准时午休,下午一点半第一节课开始……
就这样,几乎每天都这样,我重复着重复了近三年的事,上课、作业、聊天、打球……每一天都像是昨天,每一个昨天也像是今天。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怎会想到要记住些什么?那些与朋友的玩笑,那些老师的冷笑话,那些调侃、嘀咕……有什么好记的?
可是,今天,我却一个人坐在家里的书桌前,默默地回忆那些熟悉的画面。我使劲地抓头皮试图回想起一点、哪怕只是一丁点与朋友们一起捧腹大笑的话,可是,仅仅一个多月,那些都成了云烟,只余下一片朦胧或直接消散了。
我很没出息地承认,想他们了,真的。
学校里,我还嘲笑舍友写日记很浪费时间,现在却是有些羡慕她了。她的日记本里,会不会写下某一天她听到的很好笑的笑话?会不会写下我们一帮女孩一起吐槽老师的画面?会不会写下那些小小的暖心的祝福?……
我又想起这句话,当时只道是寻常。
也许,我应该开始着手记录每一天了。几句话,几个字,一个眼神,一个点头,也许,都能成为日后朝思暮想的光。
对光的渴求,明显属于黑暗中的人。今天的追寻,自然,也源自一些愤懑和厌烦。不过言尽于此,那些不快乐,没必要让以后的自己回忆起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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