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严重的强迫症,同时是我一开始便未养成的好习惯。用0.5的黑色中性笔在质感略粗糙的白纸上写下一个错字时,便会另取一张白色纸张重新誊写一遍。幸而高一下学期养成了丢掉胶卷和修正液的习惯,使自己尽量少出错,否则,考试就出乱子。因此,我的作文和文综越来越能扯,就像现在快要跑题一样。
我曾在一本语文资料上看到过一篇考场作文,异于其他死板官方的高考文章,我记得是2008年福建考生的《我于咖啡中看见》,于是我去百度了那篇文章,并怀着激动的心情誊写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带着自认为很漂亮的字迹,放进资料书里,我不仅每次考试之前必读,平时也会默看并模仿作者的语气。当然,每次故作深沉写出的文字自己都觉得矫情,而且每次都憋不出什么大道理,因而放弃模仿了。不能模仿,剩下的只有羡慕了,同龄人如此深刻的思想以及富有文采的说辞。后来明白了,他人经历的并非自己所经历的,所以不可复制。但是,当我在图书馆看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里相同的语段时,我顿觉失望。因为才发现,可笑我竟然把一个“抄袭者”的文章当做范文且崇拜了作者这么久。就连叙述伍尔芙的故事,也一字不改。而对于写作而言,最忌讳的就是抄袭。我该庆幸自己模仿的功夫还没到复制那一阶段。
三毛说: “我喜欢将读书当做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如果因为看书隐居,而丧失了一般酬答的朋友,同时显得不通人情,失却了礼貌,那也无可奈何,而且不悔。愿意因此失去世间其他的娱乐和他人眼中的繁华,只因能力有限,时间不能再分给别的经营,只为了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我心想这必定是她成名之后说的话,毕竟如此轻松洒脱。可有一点,我是真正的做到了,就是不通人情。在纸上和面对面交流,完全判若两人。
最古老的通讯方式并不一定是最朴素的,鸿雁、信鸽与邮箱以及上课时偷偷递出的纸条、与笔友通信的小长方形本子。纸张承载的往往比言语表达的更多,那些无法说出的言语,一并落入纸间。尽管被撕掉扔进垃圾桶的时候被风吹散话语一样易忘,可那独一无二的字迹,也曾映在你的眼眸。假使有人愿意与你写信写文字往来,那么,请一定珍惜他。
初中时老师推荐你看《老人与海》,到了高中喜欢上它时新的老师逼迫你看《战争与和平》,到了大学觉得终于可以看自己喜欢的书时,又有新的老师推荐你看经济类专业类的一大堆书。容易想起鲁迅先生写自己童年因被父亲强迫背书而失去了看社戏的兴致,末尾看似无辜的说道,至今自己仍未能明白当时何故要背书。我想到自己可能是和这世界脱节了,总是慢半拍。所以我一直在填补以前的空白,由此造成我不断后悔不断忙碌又悲哀的盛况。
高三到了最后一阶段时,答题卡的质量变得非常好。清晰的厚度,纯白的空处。得意之作无非是将文综填满,于是速度一直比质量好。我的字迹算不上好看,但如果没有数学考试的话,我的字会很难看。
深夜赶稿子或者写作业,总能听到笔尖与纸本之间发出的沙沙的声音。而我写字过于用力,背面总有印痕。如果人脑储藏空间不够,依旧用印痕代替事件多好。于是想起好多人写日记,不过我没这个毅力写下去,唯一一本日记是关于初三一整年的,在写完最后一页时向同学炫耀自己写完了,之后锁在箱子里就再也没拿出来过。不擅记忆或许是件好事,能忘的自然不会是什么大事,所以不刻意去记起就好。因为岁月沉淀到最后留给我们的,一定是向前看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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