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后期的墨家
《墨子》中第四十到第四十五篇这六篇与全书其他部分不同,在逻辑学上有特殊的价值。这六篇的中心是以逻辑的方式树立墨子的主张,批判名家的思想。《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合在一起,就是通常所称的“墨经”
澄清兼爱说
后期墨家在墨经中用“辩”的方法,极大地澄清了墨家的哲学思想和立场。
他们继承了墨子功利主义思想的传统,主张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趋利避害。在《大取》中说:“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子非取害也,取利也……“由此中得出的人类活动准则是:”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
墨子和后期墨家都认为”义,利也。“ 利是义的本质。那么利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墨子未曾提出这个问题。后期墨家则提出并回答了这个问题。《经上》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样,后期墨家为墨家的功利主义哲学提出了一个享乐主义的解释。
这和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杰利米 边沁的”功利原理“很吻合。他说:”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个主人的统治之下,这两个主人就是:痛苦和快乐。正是这两位主人指示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功利原理承认这种统治关系,并把他们作为全部思想体系的基础,目的在于通过理性和法律来织造幸福。”这样,边沁把善恶归结为快乐和痛苦的问题。认为,道德的目标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
后期墨家所做的也正是如此。他们首先确定“有利”的定义,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确立品德的含义,在于对人有利。“义,利也”,“忠,以为利而强低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利民“也就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
关于墨子的兼爱学说,后期墨家认为,它的最大特色在于”兼“,也就是广泛包容。
为兼爱辩
在这些篇章中,后期墨家还运用“辩”的方法,反驳其他不同的观点,对其他学派进行批判,批判的对象包括名家、道家。
后期墨家展现的缜密思想,富于逻辑的头脑,令人惊叹。他们在建立认识论和逻辑方面的努力,可以说超过了古代中国的任何其他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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