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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聚合:网联亟需解决的问题——盈利模式

i聚合:网联亟需解决的问题——盈利模式

作者: i聚合 | 来源:发表于2017-08-16 17:52 被阅读0次

    近日,央行发文,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同时,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一纸通知,格局顿变。这意味着由原来支付机构、银行、用户组成的三方直连模式转变为支付机构、网联、银行、用户组成的四方模式。据悉,支付宝、财付通等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开始切量,将部分网络支付业务转移到网联处理,整个支付运营过程顺利。

    但业界普遍担心,在双十一电商支付、618狂欢节或除夕夜红包雨等特定时点,网联系统能否应付清算需求骤增的极端高峰期。然而,让业界更为担心的是,网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入模式造成冲击。网联面世后,备付金不再沉淀在支付机构,而是集中统一交到央行,导致众多中小型支付机构难以通过备付金获取利息;对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以往可以依托巨大流量与备付金优势,提高和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网联面世后,其议价能力可能减弱。

    可以预见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推动收入模式转型,比如盘活客户数据,结合各种消费场景拓展金融服务等。

    谁是受益者

    网联的面世,在某种程度上,对中小支付机构利好。在以往直连模式下,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拥有大额交易量、资金沉淀与备付金存款,可与银行深入合作开发消费支付场景;而中小支付机构资金沉淀有限,难以获得银行青睐,加之直连银行数量不多费率也不具优势,在商户拓展、业务布局过程中困难重重。中小支付机构接入网联后,降低了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准入门槛和操作成本。

    但是,对于中小支付机构而言,在享受政策红利前,首先要迈过经营关。中小支付机构接入网联后将失去备付金利息收入,可能导致面临经营困境。相比而言,大型支付机构虽然备付金利息损失更多,但其消费场景下的金融业务众多,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并不高。

    i聚合表示,网联新政对支付机构的冲击,需要从辩证的角度看待,虽然备付金利息收入对大型机构影响不大,但就与银行合作层面而言,网联新政利好中小支付机构而利空大型机构,大型机构经过多年努力,直连了多家银行,连接成本最低,和金融机构讨价空间很大。接入网联后,全都被“降维”。

    中小银行或将是网联上线后的最大受益者。一方面对大型支付机构的议价能力提高,另一方面,原先停留在支付机构的大量用户交易信息,通过网联流向银行体系,为银行开展各类业务创新提供数据基础。

    更重要的是,中小银行无需再花费大量成本对接逾百家支付机构,接入网联后就能分享支付机构与电商平台的众多消费场景,推动零售业务创新,这足以抵消部分中小银行失去备付金合作所衍生的业务收入损失。

    盈利模式待探索

    网联采取分布式架构,确保未来交易处理容量具有扩展性,解决快速增长的支付清算量。面对如此庞大的系统和技术费用的支出,盈利模式理所当然成为了当前网联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数据显示,去年全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1639.02亿笔,金额达99.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53%和100.65%。若网联借鉴银联最新收费标准——笔收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或不得超过6.5元,那么网联的业务收入很快就能突破亿元,但是这样势必给第支付机构带来经营压力。

    i聚合表示,大型支付机构在通过网联收费挤压中小支付机构的生存空间。在网联股东结构里,央行清算总中心、上海清算所、黄金交易所等在内的央行下属7家单位,共同出资7.6亿占股比例达37%;支付宝、财付通、京东旗下网银在线等一批市场份额较高的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其持股占比分别达9.61%、9.61%与4.71%,对网联运作模式与收费标准有着较高的话语权。

    一位资深人士透露,当前网联拟定的结算规则是按笔收费,但鉴于其股东背景多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其利润将远远低于银联,更多起到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模式纳入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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