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一个朋友兼前同事一起吃饭,听她讲有个同事,最近一直在跟她抱怨说出差常驻外地很是郁闷。我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是她自己主动进入那个项目的。
其实,我很清楚,那个项目的出差有多辛苦。因为很多年前,我就是做那个项目的。一年有六个月常驻外地,每天早八点到晚九点,周一到周日。
而这个同事主动进入那个项目的原因,是她觉得她只要在里面当撞钟的和尚就好,任何的风吹雨打都会有人兜着,她觉得这样的工作很轻松,反正都是拿一样的薪水,当然她确实在那个项目里轻松了两三年的时间,也似乎被保护的很好。于是,她不断地使用性别优势,把自己扮演成小跟班的角色,也确实获得了很大的好处。但是,等到项目真正执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人去帮她承担什么,全部都要自己承担。
所谓工作,大家做事是为了薪水,没有人希望自己做了事薪水别人领。
所谓同事,是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粉饰太平,利益冲突之下,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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