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天妈妈对我说,“有一件事告诉你,就是帮别人写一份材料。”然后把这份材料目的与内容大概说了一下,我一听完,脑海里就有一个声音在说,她在忽悠我!理由有三:
一,以前有几次她说谎,为什么这次又这么做?
二,写了这份材料也没什么用。
三,干吗不自己写?再说写得不好多丢人。
于是我并未听取妈妈的意见,甚至还带有一点点的情绪,然而在晚上我写出来之后,忽然一惊:这不就是律师思维——先给出结论,然后用证据、逻辑想办法去证明,有时结论是对的,有时甚至会用各种归因谬误去说服自己或他人。我为什么会这样呢?
2.
认真思考,发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归因缪误:她以前撒过谎,所以这次一定也是!人真的就像录音机一样,一按按钮就播放。
成甲在《好好学习》这本书中也提到过这种未经理性思考、面对某种场景就立刻得出结论,称之为“跳跃性假设”——跳开理性思考的环节做出的假设。
它产生的原因有来自我们的直觉;或是小时候看到父母或其他人这样处理过,我们后来跟随模仿了,变成自己的处理方式;或者我们曾经有相似的经历,当时采取了这样一的行为,后来便延续下来了。
3.
我们成长的过程,便是让我们的假设更加接近事实的过程。现在找到了原因:假设她说的这件事是在撒谎。
静下心来反思,我的假设对不对呢?后来经过我调查询问这件事是真的,那么现在问题就成了我要不要写这份材料?以及该怎样写才能写好?
要不要写可以按下面三句话去判断:
这件事是不是高概率正确?
其背后的逻辑是,要求使用概率论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分析和判断假设;第二个逻辑是要求把握对事物发展更为本质的规律。
这件事一定是对的么?有没有其他可能?
背后的逻辑是要求使用黄金思维圈的方式来对事情判断。
我判断这件事是不是污化心智程序完成的?
背后的逻辑是要求思考自己使用哪种心智程序在判断问题。
4.
写的材料最后能不能通过并不清楚,只能使用假设,即假设材料被通过,那我现在要做哪些准备?其目的是因上努力,提高做事的概率性,即使未成功,以后也能为反思提供案例。
考虑要不要做之后,后面就是怎样做,想到两个原则:
1. 用户只会为你的Why买单。 2. 平庸的策略只会得到平庸的收益。
剩下的事就是按照原则去构思材料的内容,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似的乱飞乱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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