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个案件开庭整整持续了五个小时,从上午11点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20分,这是迄今为止我开过的时间最长的庭。同样的法庭,不一样的体验,遥想不久之前出庭时我还很紧张,尤其遇到不认罪的比较复杂的案件,很害怕自己搞砸,而现在不管什么案子我都比较自信能够从容应对。这也算是自己的一个进步。
顺道写写自己的开庭感悟吧,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总结。
当前庭审走过场现象确实存在,开庭之前其实很多案件结果已经确定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刑事案件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大部分的刑事案件能经过公检法三家的检验,到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时候,基本上都没啥太大的问题了,最起码是保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只有极少数案件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存在着不确定性,开庭前结果不明朗。庭审走过场的结果就是大部分庭审其实公诉人、辩护人发挥的好坏与否都不重要,因为结果已经注定。这也导致一些公诉人庭审准备不足,一般都是开庭前几分钟才开始熟悉材料,毕竟有罪结果已经确定,有恃无恐,反正无论表现的好坏都不影响最终结果。
其次现有的庭审设计程序并没有给公诉人过多发挥的空间,甚至法庭上公诉人只能坐着或站着,无法向国外的检察官一样在法庭内走动演讲,就更别说辩护人演说了,办理刑事案件的模式和特点决定了公诉人和法官将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庭前对案卷的审查上,再加上证人出庭率几乎接近于零,法庭上除了对卷中现有证据进行质证、辩论之外也确实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做,至于质证阶段最常用的交叉询问更是难得一见。
尽管庭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有时也能遇见一个有意思的案件和比较负责人有水平的辩护人能够进行一场比较精彩的庭审对抗,结果还是比较酣畅淋漓的。毕竟,老开那种认罪认罚的庭,确实寡淡如水,没意思。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场精彩的庭审需要控诉双方旗鼓相当,毕竟这是相互成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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