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非常流行一款游戏,名叫王者荣耀,初听这名,以为是策略游戏,谋略,看大家都玩的如火如荼,原来是个打架游戏,5人为一队想方设法打败敌方的游戏。
看大家玩的津津有味呀,打赢了半张嘴都咧到天上去了,打输了气的龇牙咧嘴,我也忍不住要去探探这其中滋味。
一进去,给我奖了一个身披铠甲,拿着圣剑,好不威武霸气,知他外号叫大宝剑,我叫他亚瑟王,冲锋陷阵,牛逼啊。
第一次排位,跑到中路,手忙脚乱,被一顿臭骂,队友骂,对手到是呱呱夸我,真让我摸不清头脑。
一段时间,上了黄金,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到了一个小巅峰,玩个小后羿在峡谷里奔走,西北望,射天狼,牛逼,牛逼。
那孙猴子,好生嚣张,啪啪两棒,人都被打晕,百般逃脱不得,真气的令人砸手机,那队友把你骂成了个大猪头。这真让我气的牙痒痒,终于寻寻觅觅,找到了真命天子,程咬金程四哥。
话说这程四哥,两块大胸肌,八块小腹肌,比那大宝剑,真可说是威武帅气百倍有余,我一见他就爱上了他,斥巨资28买了个爱与正义的皮肤,你知道我心里是充满爱的,小金金,可爱至极,为此我特把我ID改成可爱程四哥,这四哥陪我南征北战,从横沙场,早已成为我的好兄弟,每次与别人开黑,我大喊!快来,我跳他身上,然后砍死他,一顿狂乱砍,对方一命呜呼,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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