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司机,a是票员,老板不跟车。车上就多了许多的故事。
a像一条忠犬,以车为家,老板把财政大权全权交到他的手里。
a和老板是同学加朋友,这又如何?这并不影响a绞着脑汁儿,偷偷瓜分老板的收益。
他说,a手里有三十万。“这么多?咋贪的这么多?”我好奇的眼睛瞪得溜儿圆。
“唉!讲起来心酸!”他叹一叹,抽几口烟,为我讲述了这三十万的故事。
a离了婚,儿子跟了他,含辛茹苦,把儿子抚养长大,送进了大学。
很快,儿子毕业了。毕业也意味着失业,儿子加入到了找工作的大军。
初涉社会,儿子竟然很快找到了工作。
可是,没多久,a接到了儿子的电话,短短的,只有几句话“爸,我在广西,你快来接我!”,儿子给了详细的地址,挂了电话。
a约了老板同往,老板有事儿,耽搁了一天,结果,去晚了一步。儿子着急跑,从二楼窗户跳下,身亡。
出了人命,当事人迅速投案自首,原来是一家传销机构。当事人陪尝给a三十万,以此了结。
a拿着三十万,回来了,继续跟车,继续生活!
但是a再也不是原来忠心耿耿的a,他变着法儿,绞尽脑汁地瓜分着老板的收益。老板也有所耳闻,但却始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哎……!”我听后,长长的叹息。当事人投案自首又如何?a拿了三十万又如何?a私下瓜分老板收益又如何?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如何?
毕竟一个鲜活,年轻的生命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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