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工作,严明纪律

作者: 秋山秋水 | 来源:发表于2019-04-01 21:58 被阅读3次

    同志们,我叫王开心,是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我下面讲两个内容,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监督监察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

    根据《国家监察法》监察范围的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对象一是党组织,二领导班子,三是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包括不在编但正在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在监察范围,既包括在编人员,也包括临时聘用的不在编人员。

    在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第二项规定: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第6项规定:派驻纪检组定期会同被监督部门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派驻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但我们有督促、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定期和驻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这两者的关系,以利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简单地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部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更多,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都属于全面从严治党范畴。第二我们要弄明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是有区别的,不致于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时,把内容搞错,在上级检查时发现常识性错误。我们签订目标责任书时要有文件依据,要工作严谨,不能马虎。第三,我们要真正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年初我们党组或者党支部要按照区委的要求安排部暑这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党组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四项机制”,用党的建设高质量去推动经济建设的高质量。

    有些人认为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是虚的,不重视,平时懒于做,不能不折不扣地按上级的要求做,当上面开始检查的时候,又临时抱佛脚,加班突击补材料,结果是漏洞百出,经不起检查,致使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实际工作效果。这不是个别现象,许多单位都轻重不一的存在。我们要仔细研究全面从严冶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八项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十项内容,如果这些工作认真抓了,做好了,就能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打造一支好的工作队伍,其功劳很大,一点也不损于做实际工作者,如房屋征收和拆迁,制止私搭乱建等。我们注意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具体业务中显现抓党建的成效,在貝体业务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而要避免“两张皮”现象。

    二、在区纪委监察委的领导下,实施对驻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监察。

    我们这个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的管理,是党员的,还要遵守党的纪律,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约束。

    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中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将受到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五条 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八条规定: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关于廉洁纪律的规定,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在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监督全覆盖的环境下,以后抓作风纪律只会越来越经常,只会越来越严,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违纪必纠将常态化。

    下面我说一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的成为极少数。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业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

    我们单位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做房屋征收的,还是制止私搭乱建的,或是做其它工作的,确实很辛苦,但是再辛苦,也要守住各种纪律底线,知规守纪。要做到知规守纪,平时就要多学习,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条例》,学习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流程、补偿工作流程、现场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以及征收三公开等工作制度,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增强了法律意识,就会少犯错误。学习的方式很多,加强廉政教育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自己想学才是最好的学习。要做到“知行合一”,知规知纪懂法是前提,遵法守法才是目的,如果知道的很多,就是不去做,也是白搭。所以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不要失职渎职,不要以权谋私,不要吃拿卡要,不要贪污受贿。不要心存侥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是派驻组的主责,我们派驻組工作人员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该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处分,对于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该移交司法的就移交,不手软,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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