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套路太多了,用房子诈骗这一招一般人是不会相信这是骗局。
谁又有这样胆子呢?直接把老百姓最关系密切的房子作为诱饵,在这么大的土地上上演惊天骗局,这真是无以言表。
本文不作任何主观判断,我们只从事实上来分析背后的法律逻辑,来揭开利用国际信用一步步把老百姓,把大环境逼入绝境,看完后,您再看看我是不是危言耸听。
我一般不写这种时事文章,向来以闷头分享自己读书实践为主题,但是刚好碰到了法律主题,也是从我收集的资料和法律层面的理解来和大家聊一聊,许家印是如何一步步把自己逼进历史的罪人这一范畴的。
一方面他把近500亿的现金转移到老外那。
一方面通过把企业变成外资企业,在老外那申请破产,老外有了管辖权,按照际惯例,国内的债权人要申请实现债权,那就要把相关的资料提交给老外,这里有各大银行、央企、地方权利机关等,这可是我们的核心部门,如果这些资料给了老外,也就相当于把家底给老外,还有什么保密和安全可言,如果不给,那就是国信用破产,以后大家会说,你看出了事,当管的会插手的,还是别去那做生意了吧。
这只是其一,题目说了,一下子亏了2万多亿,相当于每一个人亏1700元,这是多么的大洞啊。
这是160万家庭的大部分甚至所有未来几十年的收入啊。
八国来烧杀抢夺的历史并不遥远,我们现在去参观旧址,好像离我们很远,如果这件事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就会成为老外的板子上的鱼肉,任其宰割。
对于这们的行为我们怎么说不过分吧,也无需再去说一些秦桧之流的形容词名词了。
这是不是一开始就设定好的局真的不好说,至少目前从整体上看,这真是惊天胆肥狂妄无极。
02资本利益永远都是为了更大的利润。之前有明星把公司设在什么避税天堂的地方,本质上也就是如此。
法律是一种工具,好人用来维护正义,贪婪者用来合法敛财,而这种合法是相对的,因为合法还要合理,一旦自己作威作福,却让老百姓买单,自己活却让别人没法活,这就是奸诈,不仅仅是不合法,不仅仅是犯罪层面上的意义了。坏人在作坏事之前,就已经把后路想了几百遍,并且一步步作好铺垫。比如,就简单的就是怎么样搞到更多的钱,把这些钱能够带出去,让国内无法追踪到,追踪到也没有办法要得回,这个还需要用貌似合法的手段来实现犯罪。企业干不下去就是申请破产,还有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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