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黑色代表恐惧,红色代表渴望,那么这熟悉的气味,就代表绝望的白色。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手脚都在有节奏地抖动着,和摸了电门没有什么两样。身体感觉的异样,反而让我思维清晰而敏捷。思绪如电流在我体内拼命冲撞,把我拉回到几年前,那才是这梦魇的开始。
我当时刚刚从名牌大学毕业,主修英国文学。青涩和无知让我对未来无所畏惧,且满怀憧憬。在“环球社”获得一份薪水优厚的编辑工作,对于文笔优异的我来说,可谓探囊取物。不到半年光景,我便成为副总编。我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两本小说,《自由流民》和《为爱》。本来是写着玩的,却迅速蹿红,我成为了文学界的“黑马”,拿奖拿到手软,收入也十分丰厚。在这之后,我的每一部小说都能大红大紫,甚至年纪轻轻便被授予“终身文学奖”。
我的野心像气球一般迅速膨胀,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我成为了一个猎手,开始了放荡形骸的生活。我睡遍了所有触手可及的女孩,哪怕她已婚。我所有的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石榴裙间的流连,我喜欢看她们为了我争风吃醋,丢掉了淑女的矜持,大撕特撕。谁叫我成功呢,活该拥有这一切。
钢笔生锈了,我挥霍光了所有天赋和积累,从神坛狠狠地跌落。
我想重新崛起,但是大脑却他妈的一片空白,只剩下那些美丽肉体和绿色钞票。整整一年,我颗粒无收,被人从总编的办公室里扔了出来。那些和我保持暧昧的女孩们,也如同瘟疫一样躲着我,新男友的拳头都很硬。
我不敢回家,因为寄到家里的不再是粉丝的求爱信,而是雪片一般的账单和催稿信。我在人生的谷底遇到了珍妮,一个并不算漂亮却很有味道的女孩。我醒来的时候,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枕头和被子都是白色的,一尘不染。珍妮走了过来,她身材紧致,留着齐耳短发,穿着干练的职业装,像是要出门。她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冲我一直笑,我却只是盯着她唇旁的小黑痣,至于她说了什么我早忘了,我只知道,是她将烂醉如泥的我弄回了家,我的眼眶有些潮。
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恋爱的滋味。这种冲动感觉就像飓风,横扫一切,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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