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基本概念和术语
1.2.1 数据、数据元素、数据项和数据对象
数据:数据是客观事物的符号表示,是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处理的符号的总称。
数据元素: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
数据项:数据项是组成数据元素的,有独立含义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数据对象: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数据对象的数据元素类型是相同的)
1.2.2 数据结构
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叫做结构。
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1. 逻辑结构:
数据的逻辑结构是从逻辑层面上描述数据,与数据的存储无关,独立于计算机。
四种基本结构:
集合结构、线性结构、树结构、图结构或网状结构。
2. 存储结构:
顺序存储结构:借助元素在存储器中的相对位置来表示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通常借用程序语言的数组来表示。
链式存储结构:无需占用一整块空间,但需要多一个指针字段来表示节点之间的关系。
1.2.3 数据类型和抽象数据类型
1.数据类型
一个值的集合和定义在这个值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2.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 ADT)
一般指由用户定义的,表示应用问题的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这个模型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具体包括三部分:数据对象,数据对象上关系的集合,以及对数据对象的基本操作的集合(简称D,S,P->Data Object,Structure,Perform)
1.3抽象数据类型的表示与实现
抽象数据类的概念与面向对象方法的思想是一直的。抽象数据独立于具体实现,将数据和操作封装在一起,使得用户程序只能通过抽象数据类型定义的某些操作来访问其中的数据,从而实现了信息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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