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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说法:为什么你的商铺不在征收补偿范围,而隔壁老王的板房能补偿

中师说法:为什么你的商铺不在征收补偿范围,而隔壁老王的板房能补偿

作者: 中师征地拆迁律师团 | 来源:发表于2018-02-22 15:46 被阅读0次

    案例背景:

    为方便当地群众生活,某地政府决定扩建当地的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涉及的被拆迁户有三十几家,征收部门在完成了前期工作后,开始确定被征收人应得到的补偿款。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后,政府向他们分发了评估报告。刘某某看到评估报告后非常不满,明明自己的商铺面积跟隔壁王某的差不多,为什么王某得到了一大笔补偿,而自己却没有得到补偿。征收工作人员告知其商铺是违法建筑,不能予以补偿。刘某某更是疑惑了,自己的房子怎么就是违法建筑了,王某临街搭建的一个板房都能补偿,自己的房子可是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为什么就不在补偿范围了呢?那么,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分别是什么?依法应给予补偿的建筑包括哪些?

    刘某某的商铺应当得到补偿吗?依法纳入补偿范围的建筑都有哪些呢?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临时建筑,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在本案中,崔某用来做生意而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即属于临时建筑。

    对于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在被征收时,应当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作出是否予以补偿的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本案中,由于刘某某的商铺在建筑时就已经违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此,刘某某无法获得补偿。

    中师说法:

    政府进行房屋征收工作前,应当首先确定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的性质,对于合法建筑以及在使用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应当划入征收补偿范围,而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建造的违法房屋,不但不应补偿,还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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