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病理学分析的基础上,弗洛伊徳将人的人格分成了三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在弗洛伊德看来,是人格中隐秘的、不易接近的部分,我们认为它是混乱的,像一口充满了沸腾着的各种兴奋剂的大锅。但是,本我,唯一的原则就是寻求自我的满足,根本不考虑这种满足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本我往往会在盲目的冲动中遭遇挫折,甚至危及自身。
这个时候,自我,出现了,他是理智的象征,改变了本我满足自己的野蛮方式,其职责就是在本我和现实世界之间进行调解,对本我的盲目性进行遏制,使得本我既能得到满足,也能不与现实世界发生冲突。
如果说自我是从本我中分化出的理智内容,那么,超我就是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道德内容,前者是个人与自然世界交往过程中的经验积累,也就是知识和经验,后者则是个体与社会交往过程中的文化沉淀及道德和价值,于是,文化对人在道德上的约束使得本我就必须在文化许可的范围内满足自己,而不是漫无章法,就这样本我就又多了一个看管者超我。于是,人由于自我而有了经验和知识,让人在浩瀚的宇宙中不至于摸索着前行,而是点燃了一盏灯,人又由于超我,而有了道德感和羞耻感,成了文化的存在,超越的存在,因而不再靠本能活着,而是靠信仰和价值存在于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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