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三二七:传而无习,终至消亡
先生曰:“吾与诸公讲致知格物,日日是此,讲一二十年俱是如此。诸君听吾言,实去用功,见吾讲一番,自觉长进一番。否则,只作一场话说,虽听之亦何用?”
世间的道理,就是那么浅显明白、显而易见。然而,正是这浅显明白、显而易见的道理,才常常被世人所忽视。
学生哪里是老师教会的?分明是他自己闻听到善言,肯于着实去用功,在不断地实践中,将老师将来的间接经验转化成自己的直接经验的。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己做事的本领提升了,德性修养也提升了。
什么是好老师?遇到肯于着实去用功的好学生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就像孔子之于颜回,在颜回心目中,老师孔子“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在学生心目中,能达到这种程度,孔子不是好老师,谁是好老师?就像王阳明之于徐爱,在徐爱心目中,老师王阳明所传之道“即之若易而仰之愈高,见之若粗而探之愈精,就之若近而造之愈益无穷”。见老师所传之道如此,徐爱心目中的王阳明,怎么可能不是个好老师?
同样的道理,什么是好学生?遇见好老师的便是好学生,就像颜回之于孔子,徐爱之于王阳明,两个人都认为自己遇到了最了不起的老师,所以,他们都成为世间“好学”者的榜样——名符其实的“好学生”。
真正的“好老师”,固然要传道,更为重要的是鼓励学生切实去实践所传之道。《传习录》之所以取名为“传习录”,就是取当年曾子三省其身的“传不习乎”之问。如果对所传之道,不能切实去用功实践,于传道者而言,所传之道终将消亡,是对所传之道的不负责任。于受业者而言,所受之道不过是一场说教,终究是无益的。这就好比孟子当年的一个比喻,隔着井口递东西,递的人给了,接的人没接住,两个人最终都是两手空空。
传而不习,传而无习,是一件很悲催的事儿。
阳明先生说:“我同各位大咖讲习‘致知格物’之说,天天如此,讲上十年、二十年也都是这样的说法。各位大贤君子听了我所讲的心法,肯于实实在在去用功,每每听我讲授一番,便会自然觉察到自己长进了一番。不然的话,只是把它当作一场说教,即便听了又有什么用处呢?”
王阳明所讲的“格物”之说,无非是“正事”之说,在临对某件事情时,从觉知自己的良知出发,以自心的良知灵明去关照那件事,有不正的地方,使它归于中正。他所讲的“致知”,是在“格物”的基础上,致自己的良知。这样的道理,讲上几番之后,即便是垂髫小儿,也是能够了然于胸的。问题是,道理归道理。我们懂得那么多道理,谁又真正因为懂了道理,而过好自己的生活了?
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大学》八条目后面的“诚意”“正心”,以及具体应用方面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只是后人贪慕“名利”二字,老想着去做“治国”“平天下”的大事情,忽略了王阳明所讲的“格物致知”贵在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逐步变得得心应手。能用于“修身”的,倘若非要巴望着“齐家”,是会连“修身”的功夫也给耽误掉的。反倒是真正有修行的人,能够立足和着眼于眼前的小事情,从小事情入手,把身边的气场打理得恰到好处。“高僧只说平常话”就是这样的道理,所谓的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说到底都是“声色货利”之心所害,无非都是“名利”之心在作祟。
生而为人,最难能可贵的莫过于能将所知之道施展发挥出来。孔子所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以“学为圣贤”为根本目的的学者而言,最要紧的莫过于“传而习之”,这或许才是《传习录》的真正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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