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之书》是一本难得的悬疑书,最令人欣喜作者的很多朴素想法与我不谋而合,也许不是什么高深的心理学理论,但是作者真的把那种感觉、那种现象写出来了,而且写得很清晰。比如当你在执着一件事情的时候,即使你手头上在做其他的事情,你执着的事情仍然在你大脑里经过。有时候,即使在看书的时候,在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但是心底在意的那件事情时不时会出来闪现一下。即使这本书足够悬疑、足够吊胃口,但是心心念念的那件事仍然会突然凭空出现在脑海里。
作者的写作手法也非常新颖,三个篇幅分别是三个人名:彼得、约翰和弗里德曼,一个文学代理人、一个记者、一个退休老警察,彼得接到了一部书稿,只得到了个开头,但是开头包括故事本身都非常引人入胜,于是彼得委托记者约翰去调查其余的书稿,实在不行可以依据开头写出后面的故事,约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事实,但也有很多谎言,恍如深处迷雾之中,然后约翰的女朋友和约翰分手,约翰觉得这个案子这个书稿不详,不想再调查下去。于是退休老警察弗里德曼接手了,因为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需要锻炼锻炼脑袋,非常幸运地是他发觉了一部分真相,找到了凶手。但是其实案件很多部分仍然在一团迷雾中,这时候写书人的遗孀说其实她有整部书稿,因为嫉妒并没有拿出来,最后书稿出现了。但是案子已经尘埃落定,书稿的噱头已经没有了,还有承担一部分法律风险,出版商也不想出版了。那个叫理查德弗林的人真的是一辈子活在了巴别塔的阴影中了,他的写作梦想再也没有实现。故事中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作者用了一种与读者平等的视角在讲故事,调查人被谎言绕晕了,读者同样也被绕晕了,但是同时也在心里想到底谁才是凶手。想成为作家的理查德,那个成为心理学教授的劳拉,那个报案的修理工还是其他什么人?这样互动的思考让正本书读起来有种不忍释卷的感觉,基本上是一个晚上读完的。
作者想要表达,其实你所谓的记忆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记忆会欺骗别人,也会欺骗自己。据说谋杀案是根据普林斯顿的真实案件改变的,也许作者的改编又是一层对真相的修饰,真相是什么根本不清楚。普林斯顿的想要成为作家的理查德一直活在了巴别塔的阴影中。纽约大学的约翰.凯勒主修创意写作始终围绕着自己的幻想打转,最终成为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记者。有时候,当梦想始终停留在幻想的阶段,那么梦想只能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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