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传习录》第345天
内容:《传习录》中卷 《 答欧阳崇一》 第168条
时间:7月9日至7月15日
志愿:|当|下|即|未|来|
立志成为一名自省、感恩、利他、致良知的印证者、践行者。陪伴好身边人,践行做好身边事。
今日功课
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读原文:
1,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68条
2,邓艾民注版本《传习录》第 167条(与明隆庆六年初刻版《传习录》第 168条同)
3,听樊登讲书《目标感》
原文:”思是良知之发用““若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矣”
体悟:
目标感可以解决漂泊感,这里的目标感指的就是致良知。
漂泊感就是我们的生活很丰富,我们有着做不完的事,有着众多的责任需要去承担,但内心深处确总有一种无所事事,觉得干什么都没有意义的感觉。
良知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目标但不仅仅是一个目标。
致良知这个目标不同于生活中我们立的那些短期目标。它属于“人生目标”就是人的“终极关切”,它指引着我们在日常行为所遵循的最深层的基本动机,它是活出生命的意义的根本源泉。
我们立志致良知,也就是在生活中有了定海神针,践行在家庭关系中,工作中,社会交往中,面临困惑时,只要省察自己是不是有“有我之私”。克除了“有我之私”,心恢复了中正,做了自己该做之事,无论结局如何,内心是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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