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一切言论与观点,若非特别标注,皆为我一己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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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我个人觉得《无》是一本好书,但是并不像传闻中的那么神作。
《无声告白》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并且想去读它,那么这可能是一本读完会有一股压抑之感的作品。作者伍绮诗,一位出生在美国的华裔80后女作家,毕业于哈佛大学,父母均是科学家。我对文中的詹姆斯的思考较多,所以暂且抛砖引玉。
文中的詹姆斯及詹姆斯的孩子与她一样都是生长在异地但血液中流淌着中国气息的人。詹姆斯年少时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和父母卑微的职业而与附近的一切格格不入。从在劳埃德学院受人鄙夷,到操着一口纯正的英语和与众不同的身份得到一个爱他的未婚妻,再到终于即将在哈佛大学当上一名教授。这似乎是一个励志的故事,然而另一名竞争者战胜了他,而战胜他的原因却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纯美国人。他心灰意冷,似乎除了得到一位妻子以外,这么多年的想拼命融入美国文化的一切努力全都白费了。他不得已搬到了米德伍德,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城里的一所学校教书。融入人群是他的愿望,也是他的终极目标。但是他终究改不掉自己有关中国的基因,最好的证据便是在他看见路易莎做的中国菜时用将近四十年没有用过的中文流利地说出了“叉烧包”三个字。詹姆斯是自卑的,尽管他的文化水平比周围的大部分人都要高出一大截,可他还是时时刻刻都记着“你和别人不一样,尽力去融入他们。”这永远刻在他心里的一个前提。诚然,一个异乡人想要完全融入另一个国度的文化很难,甚至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国人与生俱来的谦逊和美国人一直强调的个性似乎有着直接的冲突。在冲突发生时,中国人的另一特性——忍让,便发挥了“作用”。我想几乎每一个身处异国他乡的中国人都会尽力去融入当地而并非彰显自己的个性。
文化的交汇固然容易,而融合可就是难上加难。
美国版图至于美国,这个自成立之初便是一个熔炉的国家,繁多的民族交织在一起,加上今年来科技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异国人涌入带来的不同文化汇聚其中。真正的纯美国本土文化究竟还有多少。中国亦如此,纯正的中国本土文化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詹姆斯所处的年代是上个世纪20到70年代(他16岁的女儿莉迪亚在1977年去世),在那时凭一己之力想融入异国十分困难,今天虽然哪里都有人说中文,可是家的归属感不是几句口音相同的中文能赋予的。与其说詹姆斯的自卑是必然倒不如说是懦弱的性格使然,竭尽全力去迎合大众的口味,就连给莉迪亚挑礼物的时候也是以“大家都喜欢XX”为前提。我不喜欢詹姆斯的性格与行为,为此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的想法就和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它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不谋而合。
作者本身便是一个混血儿,对此事的纠结与理解自然比我要更加深切。个人觉得“人活一世,势必要提高自己,但是不必和自己死磕,不必和自己的出身。在理性中思考,在感性中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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