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喜欢一种东西或人简直就是与生俱来的。相遇也就成了必然。 如同那年,他与她相遇在合欢树下。似是命中注定的遇见。
她在看书,他在等车。夕阳透过花瓣间的缝隙撒在了她的白色连衣裙上,脉脉红光与天际夕光相接,晕染出童话般的美丽。他从来没有觉得一个女孩的美,可以如此温存动人,如此“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不知为何,他竟有些期待再次看见她。他笑了,笑自己因仅有一面之缘的女生心动。可事实就是这样。 此后的每个下午,他等车,她看书。夕阳依旧照在她的连衣裙上。他也依旧假装不在意的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她抬头,四目相对。黑亮亮的瞳,如夜一般,美的灿烂如星河迢迢。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等车,唯一不同的是手中多了一个合欢花形的信封。上天像是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这一次,她没有来。车已过去了两辆,他还在那儿。他站在合欢树下,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看着落满地的合欢花。他有些失落,转念一想便也释然。说不定她今天有事呢。 他就一直在那合欢树下等着,等着她来,亲手把信封交给她。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两年就这么过去了。他搬家了,再也不到这里等车了。 他偶尔也会来这里继续等她。
可直到毕业前夕,他也没能看见她。 考完试的那天下午,他又来到了合欢树下。合欢树还是昔日的合欢树,一点儿也没有变,变的是人亦是物。 他从口袋中掏出了那个信封,放在了合欢树枝丫的交错处。 是啊,放下了。 在浓郁的化不开的十六岁青春里,他曾穿过那片粉红,到达过从没有到达过的彼岸。 纤光浮沉,人世间最美的时光,都在恍惚的黄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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