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Case:一个学员办理退款,她觉得退款的时候需要把赠课放在里面一起算。她说:虽然24节课是赠给我的,但我其实是为96+24节课买的单。
我现在上完了48节课,这个钱肯定要扣除的,但你得这样算退还给我的费用:3588/120*72,而不是3588/96*48。
我觉得她这么说也在理,加之公司没有提供合同给她,顾问也没跟她说清楚退费的情况。她这么要求我觉得也不过分。
但我不是点头的那个人,公司的底线在那儿,我不能打破。只能强硬地表态:对不起,退课的话就是这样计算的,这是公司的规定,我做不了主。
“我不想为难你,我跟你们领导沟通吧。”……额,这种事都要惊动领导,那要我何用?这不更为难我了么。。。
正敏给我理思路:赠品是客户在购买了一定的量之后才送的,现在客户退货了,也就不满足赠送的条件了。赠品当然得退回来。不管你主观上是为什么付的费,在客观上,事实就是如此。
启示:
1.公司要提供合同,明确退款条例。
2.为自己的需要买单。赠品只是锦上添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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